汉克抬起头,浮肿的眼框中挤出一丝希望的目光,可是迪克的下一句话,却让他如坠地狱。
“你还不起不就是因为挣得太少,让你女儿来我这里工作不就行了?”
“不!”汉克发出一声惊呼,就好像一只被人踩到尾巴的田鼠,“千万不要,求求您!”
砰!
迪克走上前去,一拳将汉克打倒在地,脚下不断地踢着汉克的腹部,嘴里狠狠地骂道:“该死的蠢货,还敢来求饶,你知不知道因为你的原因,资金没有办法回笼,我少挣多少钱!”
等到将汉克打昏过去,迪克看也不看在一旁瑟瑟发抖的女人,对着左手边的手下问道:“那个黄皮猴子还没有打电话吗?”
手下谄媚地帮他点上烟然后才说道:“一直没有打电话,我们是不是现在就去把那个黄皮猴子抓过来?”
迪克摆摆手:“不,再等一会儿,说好一晚就是一晚。”
这并不是他心里不着急,而是为了展现自己的风度,这個词是他从电影中学到的,按照电影中所说,当上首领之后,就不能再像那种低等帮派分子,一言一行要充满从容。
他总是喜欢模仿那些电影中的黑帮大佬,幻想自己有一天也能击败金并,成为纽约市的地下王者。
一个意外打断了他的幻想,一个不速之客走入酒吧,就像一条分开鱼群的黑鲨,魁梧的身材中隐藏着嗜血的气息。
不好!
迪克的脑海中一根弦猛然绷紧,他总是对那些会危及到生命的意外异常敏感,这是他能混到黑帮头目的一个原因。
“开枪!”
顾不上酒吧中已经被药物麻痹神经的瘾君子们,迪克怒吼地命令手下射击。
在这个酒吧里一共有他的十个手下,除了明面上的三个外,还有七个隐藏在黑暗的角落里,这也是他能活到现在的另一个原因。
比起那些被酒色和药物搞坏脑子的同僚,他更清醒,也更聪明。
但是不速之客——弗兰克,比他更聪明,在刚刚踏入酒吧后,良好的军事素养便让弗兰克找到了那七个隐藏在角落里的黑帮成员。
弗兰克看似随意地朝迪克走过来,但实际上每一步的动作都已经计划好了。
就在迪克吼出那一声后,他便已经躲在找好的掩体后,右手从战术腰带上取下9mm口径的勃朗宁自动手枪。
接下来就是激情的对射时间。
就在弗兰克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的时候,连忙不绝的尖锐鸣叫声突然响起,得益于之前的军事训练,他很快分辨出是十处声音。
咔,咔,咔。
黑帮分子的头颅突然爆开,就像是被重锤砸碎的西瓜,红得白得碎成一团。
整整十个黑帮成员,无论是站在明处的,还是站在暗处的,甚至有一个都好好地蹲在桌子后面,也被从后脑勺飞来的攻击打碎头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