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二十章 “野蛮人”霍普金(1 / 2)领主从角斗士开始首页

塔夫如果赢下今天的比赛,那么他的排名离前十只差临门一脚。

但在剑与火竞技场,前十就是一个分水岭。

以塔夫目前对自己实力的预估,他的角斗士等级得达到lv7后才有把握能够战胜这里的专职角斗士。

他还有一周的时间,在下一次团队角斗前,升到lv7,获得参加正规角斗士的比赛资格还是有很大希望的。

这不仅是为了与埃洛伊之间的约定,不让始终关注着他的少女失望,也是为了参加竞争更激烈的战斗,见识更强大的对手。

这样也有利于全职系统的升级。

塔夫看着他今天要面对的对手,“野蛮人”霍普金,一位近年来新兴的角斗士。

他是塔夫至今为止面对的最为高大的对手,对方的身形真的就如同一只巨熊,恐怖的肌肉就像是天生长在他身上一样。

他的先天条件要比特普好上数倍,甚至单论力量整个竞技场的角斗士中没有一个人在面对他时能取得优势。

但就是这样一位存在,已经连续两年卡在前十名这个门槛没有晋级更高等的比赛了。

就是因为他除了强壮之外,可以称得上臃肿的体型。

再加上他的战斗风格极其莽撞且不计后果,只要有一点战斗智商,拥有击伤他能力的角斗士,都能像抽陀螺一样把他按在地上锤。

塔夫自然也不例外,他这次直接选择了剑盾的组合,而他的对手手中握着的双手剑,看起来就像是玩具一般。

因此不能因为对手的大块头就觉得可以完全把对方当成笨比拉扯。

体型大只能说明身体不够敏捷,但手臂的速度可一点都不慢,对于这个家伙来说,挥动双手剑的速度甚至比塔夫抡单手剑还快,要是不小心挨到一下,就可以躺地上认输了。

不过面对这样的对手,就是要用身体的敏捷优势破开局面。

等到这名完全可以称之为人肉大山的角斗士走上台的时候,场外发出了一阵欢呼声,他们喜欢看到野蛮人碾碎对手时的画面。

“用你的大手撕碎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野蛮人!”

很多自认为可以凭借敏捷优势战胜野蛮人的家伙到最后都为他们的自大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野蛮人可不会在战斗中留手,被他击败的家伙,不是残废就是当场死亡。

但观众们也很乐意看到强壮的野蛮人因为抓不到敌人而无能狂怒时的滑稽。

这样的景象在之前早就上演多次,每一次野蛮人想要挑战前十的时候,都会被那些家伙逗弄地团团转。

因此,当塔夫出现在角斗台上的时候,响起的欢呼声甚至比刚刚野蛮人登场时还要热烈几分。

他们知道这个家伙的战斗风格,他第一次在团队角斗赛展露锋芒给人的印象就是快,准,狠。

“狼小子!狼小子!”

狼小子是一些观众给塔夫起的外号,因为其形象,贴切的比喻,在一经出现后就疯狂的流传开来,

角斗士的外号几乎都是观众起的,只要它的流传度达到一定程度,并且被大多数观众认可。

竞技场就会直接把这一外号默认变成该角斗士的称号。

就和霍普金的称号是野蛮人一样。

毕竟以诺维兰人的文化平均水平,外号的记忆方式更加直观,并且新观众也能通过外号迅速知道这名角斗士的战斗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