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又过去了三个月。
在这段漫长而紧张的日子里,经侦支队的警察们日夜奋战,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终于,他们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依法向东江市检察院提出了批准逮捕许睿安的申请。
六月九日,也就是林楠声三十周岁生日过后的那个星期一,阳光明媚,却透着一丝冷峻。
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许睿安被警方从公司带走,关押进了东江市看守所,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整个东江市都陷入了一片哗然。
那些曾经与许睿安一同做过亏心事的人们,此刻个个心怀忐忑,坐立难安。
而林安妮,则心急如焚地四处奔走,试图利用各种关系去探望许睿安一眼。
然而,她的努力最终以失败告终。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尚未定罪的“未决犯”,其家属是无权会见的。
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嫌疑人与外界串供,干扰案件侦破。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利益,避免证据遭到破坏、赃款赃物被转移,甚至受到来自家属或同案犯的威胁。
在正义与法律的面前,任何人都不能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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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睿安被捕后,经侦支队计划继续进行刑事侦查,毕竟如此严重的经济犯罪大概率与刑事犯罪存在关联。
就在此时,他们得知刑侦支队也收到了一封举报信,而且这一次是实名举报许睿安为排除竞争对手而雇凶杀人。
按照规定,许睿安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