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过后,唐斯鬼鬼祟祟的拉着唐野出了客厅,“走,叔带你去迪厅蹦迪。”
唐野拒绝,“不想去,你自己去。”
“别啊,我一个人去有什么意思,赶紧的。换身衣服,你一年四季在部队待的都不知道外面现在流行什么了吧?我跟你说,我常去的一个迪厅,清一色的靓妹,还有最流行的舞曲,那就一个劲爆啊,比你们部队那单一的军歌好听多了。”唐斯眉飞色舞的一个劲在唐野安利着迪厅的各种新花样。
唐野不为所动,径直回了自己房间,“不想去。”
唐斯不死心的跟了上来,“你不去,我一个人晚上出门,老爷子回头又得唠叨,我都好久没出去浪了,再说今天我都谈成那么大的生意了,难道不该庆祝一下?你就发扬一下风格,陪陪我?这么长时间不回来,一来就不出门,窝房间孵蛋呢?”
唐野被唐斯吵的头疼,以他这妖孽小叔的尿性,他今晚要不和他出去,别想睡觉!
他听唐斯说谈成生意需要庆祝,最终妥协,“行,但不能太晚。”就当他替小村姑庆祝了。
唐斯点头如捣蒜,“不会太晚,我去换衣服了,你也把这身埋汰的迷彩服脱了,我给你准备了牛仔裤和体恤,就在你衣柜里,赶紧换上。”说完唐斯哼着小曲回自己房间换衣服去了。
唐野打开衣柜,果然,里面挂着好几套最新款的当季服装,他会心一笑,拿了件蓝色牛仔裤和白色体恤。
不得不说,他这不靠谱的小叔,对他当真是特够意思。每次他说回家,唐斯总会提前给他衣柜里塞满各种时尚的服装,以及当前社会上流行的各种新玩意儿。
用唐斯的话说,怕他在部队待太久,与社会脱轨,跟他一起出去丢他这个走在时尚前沿的帅哥的脸!
唐斯换上了时髦的喇叭裤,花体恤,尖头皮鞋,戴着一副蛤蟆镜,手上握着大哥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