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俯下身体想听清精灵的话,但那是精灵语他听不懂,难免要贴近了听。
而一旦靠的太近,精灵少女散发的气息足以让最性情寡淡的哥布林燃烧起来,何况根本就没有寡淡的哥布林。
对于哥布林,敏锐的嗅觉可以轻松区别刚摘下的苹果和摘下一天的苹果之间的区别,而区分精灵和人类,更是稀松平常。
如果说雌性动物的体味可以让哥布林沉迷,那么人类就像麦酒或葡萄酒,而精灵就是白酒威士忌,酒量不佳的闻到精灵的味道都会疯狂。
对于哥布林来说,精灵是梦想也是毒药。
“沃特,麦lon…”
精灵少女呢喃着发出声音。
“再坚持一下。”
看着女精灵额头渗出的汗珠和干枯的嘴唇,他觉得她像一朵被太阳暴晒过的粉白牵牛花。
但他们刚刚走出艾辛格隘口,离大伊甸河有点远。
眼前是一望无尽的黑石滩,干燥的空气张嘴呼吸都会嗓子发痒,微风也能卷起沙尘。
在圣战之后古河改道,这儿十里之内都没水了。
但这对于大鼻子哥布林来说,不是问题。
李维催动鸵鸟加速,而精灵就以一个仰面垂腿的姿势横躺在鸵鸟的背上。
为了不让精灵掉下去,他不得不一只手始终抓着精灵胸前的箭袋,难免会把手压在精灵的肚子上,或软软的胸脯上,这让他有点紧张。
好在很快找到了水源,一条由迷雾山脉融雪形成的涓涓细流,穿透山岩缝隙在阳光下反射着银光。
来到河边,空气中马粪的味道让李维警觉。
这里是登兰德草原,游牧民族洛汗的领土。
得随时提防洛汗骑兵,还要提防强盗,他们一般都有马匹,一旦被他们发现就很难逃脱,何况他还带了个濒死的精灵。
李维跳下鸵鸟想用手捧些水给精灵,但他粗壮的指节一捧水就漏光了。
没办法他只能使出了救女剑士那招,利用哥布林的大嘴,一口差不多能装一水瓶的水,两口就把精灵喂饱了。
水洒的精灵满脸都是,毕竟哥布林的嘴比手也没好多少,有点粗制滥造,全身上下最好的资源大概都给了繁殖器官了。
女精灵被水呛的咳嗽,但始终没睁眼,如果她看见一只哥布林用嘴喂她,估计死的心都有。
李维撕开地精衣服,沾了水给精灵擦脸,他发现碰到精灵皮肤不仅柔滑,碰起来还有轻微的灼痛感。
这种感觉让他好奇,不过他克制住了继续盘的冲动,他的意志力毫无疑问是哥布林世界中最强的。
在河边休息了一会儿,他在研究地图,发现眼前的小河没有标注,但看样子下游不远会有一个地精商店。
小溪向南汇入布罗河,他只要沿着布罗河到达入海口,然后一直往西,就能到达瓦伦森林了,从地图上看就是这么简单。
收起地图他叫上一号,突然脑袋一阵眩晕开始流鼻血。
他觉得情况不妙,可能是刚刚摸了精灵的脸蛋,受到了惩罚。
他在初秋的雪山融水里闷了一会,清醒的骑上鸵鸟继续上路。
但眼睛难免在精灵的领口,胸口,尖尖的耳朵和脸蛋上来回扫,他得在心里一遍遍的重复,自己救人不是因为贪色,然而他越重复越清楚自己属实的虚伪。
他的理智逐渐被本能按在地上摩擦。
终于,他松开箭袋,把绿油油的手伸进了精灵湿润光滑的领口,还忍不住低头用舌头去舔那日光下细嫩皮肤上反光的汗珠。
一号却在此时突然发出告警,似乎是发现了危险。
李维跳下鸵鸟摸进河边的草丛,看到几头高山野猪正在三十米外的河边喝水。
这种林间野猪体型庞大且身体覆满松脂,一般兵刃难以刺破它的外皮,性情凶猛,一般只有大型哥布林部落才能猎杀,危险系数很高。
按理说单个哥布林不该去招惹这些大家伙,但他现在正是百爪挠心,需要干点事来转移注意力,他想起了刚从矮人身上捡到的投索。
他把投索套在手上装上铁弹珠,掂了掂重量,不禁开始想象这东西的可怕威力。
他甩动投石索,一号机警的躲到了鸵鸟的后面。
看到一号跑开,李维知道这鬼东西是不信任自己,准备露一手,上学时他可是棒球队的候补投手,对扔东西很有信心。
嗡~
这一下把他惊出一身冷汗,因为注意力不够集中,刚刚把铁珠甩向了身后,砸断了河边的树干,幸好没打中鸵鸟或精灵,不然就遭了。
野猪被声音吓了一跳,但因为水没喝够,片刻又重新回到河边。
李维把视线从精灵的大腿上收回来,又装了一枚铁弹珠,再不弄点吃的转移下注意力,他肯定要破戒了。
他回到河边,全神贯注全力甩出弹珠,一声刺耳的啸叫后,最大的那头野猪的后颈激起了一阵烟尘,躺在地上嗷嗷叫了两声,吓的其他野猪疯狂逃窜。
刚刚就像射出一颗炮弹一样,难怪这东西能打死强大的精灵。
一号见状像骄傲的猎犬一样,一溜烟跑出去捡回弹珠。
杀戮使李维感到了畅爽,暂时忘了对精灵的渴望,带着兴奋跑到野猪身边,用匕首剖开还未完全断气的野猪肚子。
【叮,杀死草原黑野猪lv10,收集怪物图鉴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