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章 乞丐(1 / 2)挽剑愁眠首页

那柄漆黑的剑实在太惹人注目——剑身凝露,通体漆黑,却亮着冷焰寒光,动如夜陨天石,有如珍宝般辉耀。

谁说星辰一定如流光、如焰火一般璀璨夺目?

可是谁又能说,烧至漆黑的坠星不够美幻、不够灿烂?

它将过去千万年的时光尽数点燃,付之一炬,只为坠落的那一刻,也许有人抬头看见,那颗投身于火中、晦明晦暗的死星。

此剑名为“落星”,名剑落星,江湖风云册排行第四,传闻以陨铁打造而成,漆黑如墨,剑光晦暗,独孤星罗曾凭此剑开宗立派,号明川,曾是江湖上首屈一指的大门派,一时风头无两,却在短短数年中毁于一旦。

现如今独孤星罗隐居于揽月山庄,避世不出,鲜与人接触,落星被安置于庄内一座巨大日晷正中,沉寂许久。

前些日子,落星竟失窃了。

落星之于揽月山庄,可以说是官银之于府库,即便所有人都知道它就在那处,可没有人会真的傻到去偷。

可偏偏有傻子不信邪,结果还真给他偷了出来。

这傻子名叫韩景宣,曾是独孤星罗的弟子。

他单知道这落星是独孤星罗的佩剑,却不知这柄落星价值连城,一柄剑可抵得上万两黄金。

他偷的时候自然也不会想到,有这么多人都在觊觎着这柄剑。

“动手吧。”邢小宝咬牙道,“走着瞧,你看你杀了我,有没有命走出杭州城!”

“我为什么要杀你?”韩景宣哈哈大笑,架在邢小宝脖子上的落星不曾移动半分。

韩景宣一手箍住邢小宝,冲一众镖师高声喊道:“备马!”

——

又一夜。

人总是想着,往后还会有很多夜。

人生能有几个夜呢?

除去你曾昏昏沉沉睡过去的那些夜,已经少了大半。再除去那些危险的、不愉快的,又少了许多。再除去那些像水晶宫殿一般瑰丽但其实是一座水泡做的宫殿那样的幻夜,真正能称得上好夜的,已不多。

人生又能有几个好夜呢?

这不是个好夜。

但起码是个晴夜。

乞丐喜欢晴夜,因为在一个晴夜他们可以肆意睡在任何地方——只要不是别人的地方就行。如果不幸是个雪夜,那么乞丐必定要寻一处可避雪的地方入眠,这样一来,选择未免少了许多,趣味也凭空少了许多。

他是个乞丐。跟绝大部分乞丐一样,也是喜欢晴夜的。虽然这隆冬时节的夜即算是不下雪也能冷得透骨,冷得直刺入人的骨髓。

但不下总归是好的。

这样他可以到那爿小食肆旁睡觉。那里原是他的老窝,但一下雪他就不得不乔迁了。连下了很多天大雪,最近几日才放晴,他才搬回来。

他寻到一处舒服的地方躺下,却还不急着睡——这是个老乞丐教他的,任何事都要循序渐进的好。睡觉也是一样,沾枕头即睡着的人是体会不到睡觉的快乐的,因为他们太困,所以太快就入眠了,就好似一块味道绝顶的糖,你却一口便将它吞进肚子里去,那能品尝得出什么味道?可要是磨蹭得太久也很难体会得到,因为那表示你失眠了,失眠的滋味确实不好受,于是有些人借助药来抵抗失眠——那是最蠢的法子。睡觉本是你自己的事情,什么时候睡、睡在哪儿、睡多久,完全凭你自己决定,而服药的人却偏偏要请个外物相助,将一切变成自己完全无法把控的。人有这种想法基本上已可以停止服药——因为此人已蠢到无药可救了。

睡觉应该是怎么睡的?

当然是慢慢睡。躺下去,由清醒到朦胧,再到完全进入梦乡,那才是真正的睡觉——由浅入深、由清醒到困倦、由龙马精神到如堕云中,几分钟便将一生的历程演绎完全了。这才是睡觉。隔天醒来,心里就会像初生婴儿一般纯净、通透,任何昨天的烦恼已经不是烦恼,从醒来的这一刻起只把今天的事情做完。对未来充满希望。

他深谙睡觉之道。

所以他虽然要睡,却并没有那么快睡着。也并不会等到时间过去很久还没有睡着。他总是睡得刚刚好,也很少有人来打扰。毕竟他是个乞丐,很少有人去吵醒一个乞丐睡觉。所以乞丐总是能睡得很好、并对未来充满希望的。

至少他这个乞丐总是能。

——

往常这个时候,这食肆已大门紧闭,但是灯还亮着——这应该是那老两口子在清点一日的收入,或是他们的孩子还没有完成先生的课业。

他不知道那老两口叫什么,也没处去听,没人叫他们名字,总是随口对付一句。

他刚到这的时候很冷、很饿,身上连一床烂棉被也没有,几乎死在街边。等他醒过来时,身上就多了那床烂棉被。总算没有那么寒冷。

可他仍然很饿。

他四下搜寻,最后目光锁定在那条狗的食盆——一个搪瓷大碗里,青底白花,碗一边是红的一个“囍”字,一边也是一个红色的“囍”字。刚巧这时那孩子——那个总是披散头发的小女孩,正把一大盆剩菜剩饭往里拨了一部分。很小的一部分,却足够他吃好几顿。小女孩前脚刚转身进门,他后脚便以猛虎下山之势扑向目标!大狗很快察觉自己的主权受到侵犯,狂吠了几声,作势要扑向他。他转过头,恶狠狠地瞪了狗一眼。狗也是条识时务的狗,一番没有硝烟的争斗下来,便偃旗息鼓,屈服在他淫威之下。

老两口家居然也没有奇怪为何大黄的饭量在几日内忽然暴增。

只是有一次,傍晚,他抢完大黄的饭转身准备开溜之际,将一块肘子掉到了地上——那肘子几乎还没被碰过。他立即折返回去,一脚甩开敌方将领大黄,一把抄起肘子横抱在怀中,宣告自己的胜利。这时,败将大黄趁此间他得意忘形之际,奋力跃起,叼走肘子!他反应能力奇快,竟凌空一脚将肘子从大黄嘴里钩出!那肘子在空中划开一道弧线,直接掉进了沟里。

小姑娘不声不响地走出来,重新给大黄饭盆里添上饭。

以及,一个肘子。

他的脖子上下滚动了一下。下一秒,他已抄起肘子飞奔。不仅是小姑娘,就连大黄都没有反应过来。

以往大门都是紧闭着而灯却亮着的。

但今晚有些不同寻常。

——灯照常亮着,门却未关。

他裹了裹身上仅有的一床烂棉被,睡意有些消散了。但寒意并没有消散。屋里面愈暖和,他身上的寒意就愈重。

再抬头时,就看见了面前的老头。老头是胡人,身板壮硕非常,站在他面前更加显得老头高大而他那么羸弱。

老头红着脸,将一坛子米酒放在他跟前。“会喝酒么?”老头大声问道。

他没说话。

“不会?”老头蹲下来,似有些沮丧的样子。

他忽然拿起酒坛子狂灌了一大口。

“好!”老头大笑。随后起身回到了屋里。

好?

他不懂这话的意义。

许多事情光凭一个人的脑袋是想不通的。那倒不如睡觉——既然想了也是白想,想也想不出个答案,却会因此而平添许多烦恼,为什么还要去穷追猛打地想呢?不如睡一觉。

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

他逐渐爬回小巷里刚好能不被路灯光线照到的那块地方,睡下。渐渐地,他睡着了。

好像注定这一晚是睡不安稳的一样,他很快又被一阵嘈杂给吵醒。酒的作用使他额头发烫、身体也发热。

他许久没尝过酒的滋味,很不容易地才支撑着自己站起来。

他虽有些醉了,但眼睛还是好的。他看见了老头的怒容,以及一些他不认识的人——那些人绝不会是老头的客人,他们无论是穿着还是言谈举止,都与老两口相差太多。

那些不认识的人使得老头不得不站起来喝酒。

他最后看见的是满脸怒容的老头将门窗一扇一扇关上。

他心里一动。仿佛是什么人很快地将它揪住,又很快地松开。

朋友。

这短短的两个字,是他很久没再敢去想过的词语。

仅凭这一点,他已决定为这老头打抱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