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高芷君,柳凝初,尚书夫人送柳尚书,大司农他们离开泰州。
然后回到医馆,送了一罐玫瑰胭脂和茉莉胭脂给洪秋珏和霍锦绣。
“伯母,绵绣,这是我昨晚做的胭脂,你们试试好不好用,我打算开胭脂铺。”
高芷君对洪秋珏和霍锦绣说。
洪秋珏拿着胭脂,小心翼翼的摸着罐子,然后打开盖子,闻闻香味:玫瑰花的味道。
“芷君真厉害,连胭脂都会做。”
“六嫂真厉害,胭脂都会做,还有什么是不会做的?”
洪秋珏和霍锦绣都赞着高芷君。
“那是当然,我会的还真有很多,跟着我,保锦绣吃香喝辣。”
高芷君毫不谦虚的说。
胭脂算什么?等她找到硝石,制出冰那才叫厉害。
就算没有冰,做出前世的葡萄酒也是震惊大梁,富甲一方。
“好,以后跟着六嫂,过荣华富贵。”
霍锦绣开心的说。
“你们两个也不怕别人听到,笑话你们。”
洪秋珏有些无奈的说。
两人就不能谦虚低调一点,让别人听去,不是会笑话两人。
“伯母,让她们羡慕嫉妒。只有没有本事的人才会嫉妒别人,这种人我们根本不需要理会她们。”
高芷君说。
自己一个现代灵魂的人,还怕古代人嫉妒,开什么玩笑。只有他们羡慕的份。
“好了,我说不过你,试试胭脂的效果怎样。”
洪秋珏看着高芷君自信飞扬,她觉得自己有眼光,当时死缠烂打的给锦谦订下这门亲事,不然这么好的儿媳妇就是别人的了。
洪秋珏涂了一点玫瑰花的胭脂涂在脸上,滑滑的,还带有淡淡的玫瑰花味。
涂完胭脂,霍锦绣都看呆了。
“二伯娘,你真美!”
霍锦绣情不自禁的赞着洪秋珏。
涂上胭脂的洪秋珏,哪里像一个三四十岁的女人,简直像一个二十出头的少女。
红粉菲菲,娇艳欲滴,美艳动人,让人移不开眼。
“呃,伯母就是美。我们走出去,别人都会以为我们是姐妹。如果伯伯看见,肯定移不开眼睛,对伯母想入非非。”
高芷君看过后,也惊艳的说。
她知道洪秋珏长得美,不然也生不出锦川锦锋那么俊美的儿子。
经过打扮,那才叫惊艳,如果霍致远看到,肯定不舍得让她出来。才会忍不住打趣起洪秋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