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张艳芳脸上若有所思,“曾经,我以为我会一直唱下去,演戏也演到没有人请我为止,直到我以灵魂状态重新出现,我才想起我还有一张录好的专辑没来得及发表。”张艳芳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没有人是不带着遗憾离开的。
林宇脸色沉凝了一下,在他的心中,张艳芳不仅仅是一名歌星,而是一位艺术家。她的歌曲从来都没有哗众取宠的类型,每一首歌都包含着她对音乐的态度,她的风格在整个乐坛都是独树一帜的,一直被模仿,却从来没被超越。
如果那张录好的专辑发表出来,应该又会在国内带起新一股的潮流吧,林宇心中闪过了这样一个想法,这不仅是张艳芳的遗憾,更是广大歌迷心中的一大憾事。
“不过十几年过去了,乐坛早已经更新迭代,很多老一辈的歌手都不再露面了,如果我能够活到今天,想必也会跟他们一样吧,”张艳芳脸上的笑容变得云淡风轻,时间确实可以淡化一切。
“陪我下去走走吧,”张艳芳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让自己的身体慢慢从高楼的顶层飘落,林宇也赶忙跟了上去。
羊城的大街上熙熙攘攘,很多男生穿起了束腿裤,最近似乎开始流行起了这样的打扮。张艳芳走在他们中间很是别具一格,因为她穿的刚好相反,是小腿很宽大的喇叭裤,时代的变迁好像在服装上都烙下了记号。
张艳芳有些好奇的打量着周围年轻男女的打扮,虽然已经看到过很多次,但置身其中仍然觉得很有趣,因为大家的穿衣风格和自己那个年代相差太大了。张艳芳觉得要是自己能够被其他人看见,一定会被当成一个打扮老土的怪人。
不过,在林宇的眼里并非如此。他觉得张艳芳的这身穿着,就算放在今天也仍然非常赏心悦目。与众不同的装扮和张艳芳本身特立独行的个性相得益彰,要是普通人拥有和自己一样的视野,一定会觉得复古风潮又要流行起来了。
他们在商业街上走了一段时间,偶尔有一两件造型别致的衣服会让张艳芳停下来驻足观看,不过她也就站在橱窗前打量一下而已,似乎在想象着穿在自己身上会是什么效果,但从来没有走进任何一家店铺。
林宇是很少出来逛街的,他既不需要陪女朋友,也没有那么多的东西要买,算一算,上一次去羊城有名的步行街上下九,距离现在已经有一年之久了。他那一次去是因为实在没衣服穿了,所以去一次,便把接下来一年的衣服全部搞定。
男生通常在逛街的过程中体会不了多少乐趣,这一点林宇也是一样,他就不明白一些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女生怎么就可以从早到晚的逛上一整天,而且最终却什么东西都没买,然后每到周末的时候又要出去逛一次。
林宇觉得做一个单身狗,有时候确实有点孤独,但比起逛街和安排约会这种事情,偶尔的孤独也算不了什么。就拿现在来说,林宇便看到各大服装店都有提着大包小包坐在休息区一脸无奈的男生,他们的女朋友还在兴致勃勃的挑选着衣服、鞋子、包包,与此同时这些男生全都是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林宇从他们的眼神中可以读出,我要回去打游戏的那种无声咆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