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晚餐,两个人吃的很开心。
方唐镜拨开了心中的迷雾。
苏桂兰看在眼里,喜上心头,她的眼中闪烁着骄傲与欣慰。
在她眼中,那个曾经略显稚嫩的孩子,如今已悄然蜕变,学会了以更加成熟和理性的眼光审视世界。
她的宝贝儿,真的长大了!
餐桌上,苏桂兰选择了沉默,给予方唐镜足够的空间,让他自己去探索属于自己的道路。
这一顿放,方唐镜吃的很快,风卷残云。
既然物质上,他不能创造出巨大的价值,那就让精神财富变现吧!
写书!
方唐镜最热爱的始终是文字。
对于文字,那是他最擅长的事情,也是他的唯一的长处。
方唐镜静坐书案前,笔尖轻触纸面,思绪万千却迟迟未敢落下第一笔。
他心中暗自思量:我能以何为墨,绘尽这人间百态?若真提笔成书,又能触动几许心弦,引发何种变化?
犹豫间,他轻轻旋转着手中的笔,脑海中如同走马灯般闪过世间万象——那些无私奉献的身影,狡黠算计的面容,温暖人心的关怀,以及冷漠旁观的淡漠。
这份深刻的感悟,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驱使他毅然写下两个大字:《活着》。
那一刻,仿佛有股无形的力量注入笔端,引领着他挥洒自如,一气呵成。
夜色渐深,书页间流淌的不仅是文字,更是他对文字的深刻理解与感悟。
文字如同江河之水,浩浩汤汤,带着不可阻挡的力量,诉说着一个沉重的故事。
书籍是精神的食粮,创造这食粮的人自己都已经沉醉其中了。
这一写不要紧,真是停不下来,只写到手腕发酸,隐隐作痛,字迹也愈发潦草方才停笔休息。
笔迹一气呵成,毫无删改。
剧情是一样的剧情,但是里面的遣词造句却是和原文不尽相同。
停停写写,光是一夜之间,就已经写了三万字。
夜,已经很深了,方唐镜有点累,静静地躺在床上,闭上眼睛,很快就睡去……
翌日,方唐镜起了个大早,洗漱完毕就去跑步。
淡淡的煤烟味中还带着一点湿气,他从胡同里出来就沿着大路向东跑,一双帆布鞋,白色的衬衣和蓝色的裤子看着一阵清爽。
方唐镜跑的很慢,他不想出汗,衬衣弄湿了就得换衣服,看见有个偷偷出来卖豆汁的,他就停了下来。
“老板,一碗豆汁,四个焦圈,再来一碟麻豆腐!”方唐镜坐下说。
卖豆汁的吓了一跳,压低声音说:“您可不敢叫老板,大家都是阶级同志,你看上咱的豆汁儿,也算缘分,您说是吧?”
方唐镜觉得这个卖豆汁的挺有趣,笑着点点头说:“您说的对!给我点咸菜……”
百花胡同里,小摊小贩渐渐多了,大家都还在摸索中前行,心中难免忐忑。
该注意的还是得注意。
方唐镜偏爱这略带馊味的豆汁,对他来说,那是别样的美味,就像他前世钟情的长沙臭豆腐。
方唐镜沿着碗边“呲溜”地吸了一口,吃了一块炒麻豆腐,拿起焦圈就着咸菜,觉得人生这点追求也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