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亦一怔:“但是国王陛下的意思,是让军队驻守达隆卡拉堡。”
伯爵点头道:“没错。”
路亦思忖片刻,说道:“所以,您认识一些其他人,他们不属于瑞文斯顿军队,但同样想要助波因布鲁一臂之力。”
伯爵笑着,更用力的点了点头:“孺子可教!”
随后,伯爵开始做起了自我介绍:“我是伊凡勒斯,瑞文斯顿王国伯爵,芬布雷堡和依斯摩罗拉的领主。”
“依斯摩罗拉!”鲍勃瞪大了眼睛,这不是他们之前救过的村子吗。
“我要感谢你们。我收到村长送的信了,是你们及时赶到,还给出了正确的建议,才让他们没落得杜根村那样村毁人亡的下场。”伊凡勒斯伯爵由衷说道。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我们应该的!”路亦说道。
“道理是如此!但是能做到的实属罕见。”伊凡勒斯伯爵笑道。
“那么,您还认识谁同样想援助波因布鲁呢?”路亦问道。
伊凡勒斯伯爵挤了下眼睛:“是个老熟人,你们都认识。”
“谁啊?”鲍勃和四个同乡还有亨德里克一脸懵逼。
“老汤姆,或者叫他,邓肯爵士吧。”路亦直视着伊凡勒斯伯爵的眼睛,缓缓说道。
“他不可能告诉你这个名字,你是怎么认出来的?”伊凡勒斯伯爵笑容不减,但是目光锐利如刀,彷佛要把路亦看透。
“首先,实力,他很强,一只手就足够放倒我。”路亦说道。
单手一剑把异端巨力战士当场斩杀,此等威力就是亨德里克用双手大剑也不可能做到。
“第二,商队的核心成员,他身边那些明显就不是凡夫俗子的骑手和弓箭手,都有瑞文斯顿口音,身上有在寒冷地区待久了有的冻疮愈合的痕迹。
“第三,实力不俗的女性骑手,要么是菲尔兹威的女武神骑士团,要么是菲卡维亚的精兵,要么是女性冒险家……或者,猎鹰骑士!”
说到猎鹰骑士,伊凡勒斯伯爵眼光锐利更甚。
“第四,行事公正,不乘人之危,心怀悲悯,但又有雷霆手段。”
路亦可以想象到如果当初把诺多领主阿尔达利亚擒获,无论交给哪个国家,都能得到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但是老汤姆却只是放她回去,并不希望人类和诺多精灵再起事端。
“所以,老汤姆是一位真正的骑士,综上所述,完全符合的人选,有也只有猎鹰骑士团的‘精钢之羽’,邓肯爵士了。”路亦说完,依旧直视着伯爵的双眼。
伊凡勒斯伯爵收回目光,叹了口气:“后生可畏啊!”
“伯爵大人,我有一事相求!”路亦说道。
伯爵示意他说。
“我想习武!”路亦说道,“我现在太弱了。除了会投掷,我其他地方都是短板!”
“挑一种武器。我保证把你训练到骑士团的水准。”伊凡勒斯伯爵语气认真。
“骑枪!”路亦想都没想。
骑马与砍杀里有一句话——骑枪之下,众生平等。
绝大多数人,在骑枪的冲刺威力下,无论是裸衣还是披甲,下场无非一个死字。
遇强则强,遇弱更强!
如果只能精通一种兵器,作为骑砍十年老玩家的路亦一定会选择骑枪。
“哈哈哈,”伊凡勒斯伯爵一副毫不意外的样子,“不如让邓肯亲自教你吧,全瑞文斯顿没人比他更会教人用骑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