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50章 皇太极的一生(1 / 2)历史追光者首页

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 年),努尔哈赤毒疽发作而死,皇太极继承汗位,这一过程较为复杂,存在多种说法。

朝鲜的《鲁庵文集》里记载,老汗努尔哈赤临死的时候说:皇太极能实现我的志向。然后就去世了,也没留下其他明确的遗名。所以皇太极得到汗位,是符合努尔哈赤临终所说的话的。

长期以来,一些研究明清历史的专家觉得,皇太极的汗位是从他的小弟弟多尔衮那里篡夺来的。但是这种说法遭到一些人的怀疑。

因为努尔哈赤很痛恨多尔衮的生母不忠,在去世前特意命令她殉葬。那个时候多尔衮才十五岁,既没有什么功业,也没有威望,所以不可能立多尔衮为继承人。而且皇太极即位后,对多尔衮特别关爱和重视,多尔衮也尽心尽力地辅佐皇太极。

爱新觉罗·皇太极出生于1592年。1626年,34岁的皇太极继承汗位。彼时的他已步入中年,在这个重要的人生节点,皇太极肩负起领导后金的重任。

此后的十年,即1626年至1636年为天聪年间。在这段时间里,皇太极积极推行政治改革,加强中央集权,削弱贝勒势力,使后金政权逐步走向稳定和强大。同时,他在军事上也不断开拓进取,多次对明朝发动进攻,扩大了后金的疆域。

1636年,皇太极在盛京(今辽宁省沈阳市)天坛祭天,正式改国号为“大清”,改元崇德。这一重大举措标志着后金政权向更高层次的发展,为清朝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皇太极共育有十一个儿子和十四个女儿。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皇太极年12岁时就跟随父兄作战,参与了诸多战役,逐渐积攒人脉。

万历四十年(1612年)参与歼灭乌喇部。在努尔哈赤宣布与明朝作战后,皇太极主张先攻取抚顺,并命人扮作马商进入抚顺城,里应外合成功攻下抚顺,后又随父亲先后攻取开原、铁岭,攻灭叶赫部,驰援科尔沁使得察哈尔蒙古首领林丹汗远遁。

努尔哈赤为汗前期,有意培养长子褚英为继位人,但褚英心胸狭窄,拥权自重,对兄弟和群臣百般欺凌,后被努尔哈赤监禁并处死。

1616 年,努尔哈赤建立后金,称汗,年号天命,并封皇太极为和硕贝勒,称四贝勒,命他佐理国家政务,处理朝中机要事务。此时皇太极 24 岁。

皇太极以其聪明才智和卓越的领导能力,被委以重任。在这个阶段,皇太极开始接触政务和军事谋划决策,积累了丰富的政治和军事经验。他积极参与国家治理,为后金的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他也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树立起自己的威望,为日后继承汗位奠定了基础。

皇太极继承汗位之初,战争繁多,内外冲突严重,中央权力分散。皇太极采取各个击破的手段,打击、削弱各方势力。

阿敏是努尔哈赤弟弟舒尔哈齐之子,为镶蓝旗旗主,是一位重要的军事将领。当时阿敏负责驻守永平府(今河北省卢龙县)、滦州(今河北省滦州市)、迁安(今河北省迁安市)等地。

明朝大将孙承宗督兵二十万进行反攻,阿敏面对明军的强大攻势,觉得后金军难以支撑,又担心自己陷入绝境,加上可能对局势判断失误等原因,便下令尽杀明朝降将,然后弃城撤兵。

皇太极抓住这个机会,以阿敏弃守四城的罪名,下令诸贝勒共议其罪。仅三天,诸臣便按皇太极的意思定了阿敏 16 条罪行,将其从摄政贝勒降为庶人再到奴隶,并终身幽禁。这一举措削弱了镶蓝旗的势力,让皇太极的汗位更加稳固,朝着加强中央集权迈出重要一步。

后金天聪五年(1631 年),莽古尔泰是努尔哈赤第五子,正蓝旗旗主。在攻打大凌河城时,莽古尔泰因攻城策略与皇太极发生口角,甚至拔刀相向。皇太极便以“御前露刃”之罪,革去莽古尔泰大贝勒衔,降为多罗贝勒。进一步削弱了三大贝勒的势力,使皇太极在集中权力的道路上又进了一步,为他日后独掌大权奠定基础。

阿敏和莽古尔泰在当时后金政权中地位重要,他们手握重权,对皇太极的统治构成挑战。皇太极极大地削弱了其他贝勒的势力,加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推动了后金政权向封建化和中央集权发展。

后金天聪六年(1632年),废除与三大贝勒俱南面坐、共理政务的旧制,取得汗的独尊地位。

同时,皇太极效仿明制,建立国家机构取代八旗制度,逐渐将治理国家的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

自后金天聪三年(1629年)起,建立由满汉文人组成的“文馆”,职掌“翻译汉字书籍”“记注本朝政事”。

后金天聪五年(1631年),设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掌国家行政事务;后金天聪十年(1636年),将“文馆”扩充为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统称“内三院”,随后建立都察院,改蒙古衙门为理藩院。重用汉臣。

努尔哈赤为政时期,多以残暴手段向辽沈地区推进,实行奴隶制政策,大肆屠杀和奴役汉族百姓,导致汉人暴动,后金社会动荡。

皇太极执政伊始,便强调“满汉人民,均属一体”,着手解决民族矛盾。他一即位就安抚民众,改女真族为满洲族,颁布法令宣布对满人、汉人一律公平对待,将努尔哈赤推行的“汉人每十三壮丁编为一庄,按满官品级分给为奴”政策改为“每备御止给壮丁八人、牛二头、以备使令,其余汉人分屯别居”,使大量汉族奴隶取得“民户”地位。

后金天聪五年(1631年),皇太极颁布《离主条例》,规定贵族的奴婢可通过告发主人罪行获得自由,还放宽了逃人法,允许汉人逃走,即使抓住也不治罪,这一条例限制了满洲贵族的某些特权,有利于汉人争取改变身份和地位。

皇太极将发展农业放在恢复经济的首位,针对满族贵族轻视务农的做法,多次训诫他们改变观念,认清耕织生产的重要性,强调出兵征伐的目的在于掌握土地、人口,以作为立国根本,并非只为贪图财利,并下令安排农作物种植要根据自然条件因地制宜,以保证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