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麦穗部落筑起了一座城。
诺布城,为了纪念先知而命名的城市。
上一年的麦子已经收获,现在正是种下麦子的时候。
马哈德带着一队卫士匆匆出了城。
马哈德是先知逝去之前所点的八位骑士中的一位。
身上是城里老练的猎人为他制作的皮甲。
他的剑被收进了剑鞘里。
他的剑很锋利,如果没有剑鞘的收纳就很容易伤到人。
不过和剑不同的是,他自己很温和,很有亲和力,如果说诺布城里最愿意生孩子的男性的话,他至少也是前三。
不过现在马哈德紧皱着眉头。
有人死了。
在播种的时候死了。
很快,带着卫队到了现场。
“那是黑色的野兽,它的速度很快,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利德就倒在地上,他的心脏被掏掉了。”说话的人双眼睁大,满是恐惧,双腿颤抖,要不是有两个卫士架着他,他可能都站不稳了。
“确定是野兽吗?”马哈德问道。
“是的,我很确定,大概只是在膝盖的高度,跑起来没有什么声音。”
“马哈德!”有人大喊了一声。
马哈德看过去,对方举起的手中攥着一撮黑色的毛。
……
安抚了下恐惧的人,并且让这一块种植的人先回到城里,等到解决了这个野兽之后再出来播种。
然后他带着这撮毛找到了麦尔。
麦尔是城里最老练的猎手,只可惜年纪太大的他已经没办法继续狩猎了。
他对此很遗憾。
“这是狂猎的毛。”特别是现在。
他双眼满是火热。
“狂猎是天生的猎手,它们有极快的速度,锋利的爪牙,能轻松抓出猎物的心脏。”
“它们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心脏。”
“可惜,我年纪大了,不然的话真想去狩猎这个家伙。”麦尔眼里满是遗憾。
狂猎是猎人给它的名字,能够狩猎到一只狂猎是所有猎人最高的荣誉。
不过到目前为止也只有一个人狩猎过一个狂猎,还是一只受了伤的狂猎。
听说麦尔就有着那个人的血脉。
“我需要怎么找到它。”马哈德问道。
“找它,不不不,找不到的。”麦尔摇着头“我刚才说了,它是天生的猎手,而猎手只会出现在猎物的面前。”
“你需要去抓一些鬃毛猪,鬃毛猪的心脏最有嚼劲,是狂猎喜欢的食物。”
“不过如果要最好的效果的话,需要以人来作为诱饵。”
“人的心脏才是它最喜欢吃的。”
“狂猎的嗅觉非常灵敏,尤其是对于血液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