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觉着自己有点醉了,可明明自己并没喝酒。
魏家想,若是蒋书此时稍稍留意,一定能察觉到自己的异样。
可惜蒋此时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对于对面人的变化一无所知。
“你记不记得你读书那会,不仅成绩好,象棋和毛笔字也特别厉害,我记得那时候每周一升国旗,结束后校长讲话,经常都是表扬你你又参加了什么什么比赛,拿了什么什么奖项,为学校争得了什么什么荣誉,这也值得大家学习,那也值得大家效仿,我那时候有个特搞笑的念头,我总觉得校长每回表扬完你,肯定心里会想,这要是我儿子那该多好!”
魏家被她逗得噗嗤一笑。
蒋书继续道:“然后我就在想,这个男生什么都这么厉害,那长大了会做什么呢?是做一个书法家?还是会成为一个国手?成绩这么好,去当科学家也行啊,但是人的精力有限,总得有个主业啊,那到底该做什么呢?”蒋书说道最后简直把自己逗乐了:“你都不知道,我那时可真是着实替你愁了好一阵子,人太优秀也是一种烦恼。”
“那现在呢?”魏家半开玩笑半认真道:“你觉得我现在怎么样?”
“很好啊!”蒋书不假思索道:“我从前没有设想过这种可能性,但是现在看来,医生这个职业很适合你,不过……”
魏家觉得自己因为那句过于自然的‘很好’有些高兴。
“不过什么?”
蒋书这回却有些欲言又止,但最后到底没忍住,神情隐含期待地问道:“不过我真的很好奇,我高考报志愿那会,高年级的学长学姐总说‘劝人学医天打雷劈’,你是因为什么去学医的啊,还有还有,学医真的很苦吗?真的要搬尸体吗!剥小龙虾的时候,真的会更想用手术刀代替手吗?!”
魏家握着一杯白开水,笑的放松又无奈,他把后背微靠进椅背里,耐着性子一一回答蒋书的问题。
“学医也是机缘巧合,但这个选择确实挺苦的,课业重实验多,工作强度大,心里压力有时候也很大,但是因为喜欢这份职业,所以可以接受这些,至少目前是这样。”
“尸体,我们叫做‘大体老师’,确实要搬,我记得第一堂解刨课的时候很多同学都吐了,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宿舍出去吃火锅再也没有人点过内脏。”魏家笑:“至于小龙虾,我吃的比较少,但是吃过的几次还是用的筷子的。”
正巧服务员端了菜上桌,魏家用公筷给蒋书夹了些离得较远的菜,继续说道:“你呢?上回听你同事喊你蒋经理,看来是个女强人。”
“没有的事。”蒋书咽下嘴里的菜,略微羞赫道:“我大学毕业就做了HR,一直到现在,之前是在榕城总部上班,一年多前公司在桐城设立分公司,正好缺个人事负责人,我就申请调回去了,说是经理,其实下面就三四个人,我也没什么事业心,现在这样挺满足的。”
魏家点点头,见她只顾着吃菜,又给她盛了碗汤。
“你是在榕城读的大学?”
“谢谢。”蒋书接过汤碗,看着碗里的苦瓜犹豫了几秒,还是礼貌性地舀了一口送入嘴里,苦瓜的清苦瞬间充斥着口腔,她趁着说话的间隙不着痕迹得放下汤匙回答道:“不是,我是在BJ读的大学,后来毕业了想离家近些,就回到榕城工作了,你呢?”蒋书斟酌了几秒,补充道:“我其实一直很想问你,小升初你是去的哪所中学?后来又是上了哪所高中,为什么那之后,我再也……再也没遇到过你?”
其实不是没遇到,而是找不到,蒋书想。
在蝉鸣燥热的夏季,在硕果累累的夏日,在跑过了一所又一所学校无功而返的那些个夏天,对着甚至分不清那些举动意味着什么的自己,蒋书想要一个答案。
自那年夏天一别,这个问题她问了许多年,然后又被遗忘了许多年,或许不是遗忘,而是被尘封了这许多年,她应该得到一个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