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珍的眼中都是柔光,声音也是温柔似水:“那是我生的女儿,普天之下,还有谁会比我了解她呢。就是因为了解,才担心着她。”
清歌也算是从小看着燕明珠长大的,回想起小时候那清秀的女童,也忍不住心中泛起柔情,“小时候郡主就那般懂事听话,还聪明着,您教的东西都认认真真的学,从不偷懒。”清歌看向元珍,“如今,郡主也是人间屈指可数的优秀女子。”
“我倒是不盼着熹微如何优秀,盼着她变得优秀的人……是燕荃啊。”元珍的眸黯了黯,提及燕荃的名字,她仍会心中疼的瑟缩一下,“燕荃给她取名叫明珠,盼着她生长的优秀,最好是人间难寻可比肩者。而我给她取自熹微,就是希望她不必特别优秀,不必发光发亮过盛,不必让所有人都注目到。只当个普通人就好,过普通的一生,平平安安,无灾无难。”
为人父母,良苦用心。
名与字之间,便寄托着无数心思。
婉凉一入院门,就瞧见两个人站在院子里。她快步走到元珍身边,“天暗了,起风了,夫人小心受凉。身体刚有起色,可别感染上风寒。”
清歌看见婉凉那紧张的样子,笑了笑:“没事,就在外面一小会儿,一会儿就回屋去。总待在屋子里,难免闷得慌,出来走动走动也好。”
婉凉一个眼刀丢过来,“你总是这般!”
元珍笑了起来,清歌和婉凉也伺候在自己身边多年了,年纪也不小了,早就错过了最佳的婚嫁年龄。日后,总该想想她们二人的出路。
元珍十七岁嫁给燕荃时,身旁并没有贴身的婢女。清歌和婉凉都是元珍嫁给燕荃之后,由管家燕铮买来的奴婢。那时候,清歌和婉凉也才十四岁。
一晃数年已过,清歌和婉凉如今都已三十岁了,早已经不是如花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