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生学位,LLM,是拉丁文 Legum&Law Magister就是Master of Law的缩写。被中国大陆申请人戏称为“老流氓”。
在香港的边城男孩黎磊就是去城市大学读LLM.他也读过《牛虻》。
黎磊读牛虻到结尾的时候心想,这名Arthur,他死在监狱里,他到底犯了什么罪???
他回翻这本书:“我信任你犹如信任上帝一样,上帝是泥土造的东西,我一铁锤就可以把它砸烂。而你却以谎言欺骗了我。”书的中段某一页这样写道。
这说的是亚瑟的父亲。原来亚瑟是富商博尔顿的后妻和孟泰利尼神父的私生子。
这个身份一出,便充满了纷争。1830年左右的奥地利军队占领下,意大利人有望革命。亚瑟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孟泰利尼神父的血脉。他和女朋友琼玛加入了意大利青年党,打算为意大利的革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亚瑟时常去教堂,在忏悔告解仪式中透露了行动计划和战友的名字,被孟泰利尼神父出卖后,他和战友波拉被捕入狱。他很震惊孟泰利尼神父出卖了他,又很震惊自己居然是孟泰利尼神父的私生子!
这时候革命性的女友琼玛来找他,发现他居然是天主教神父的儿子!琼玛完全认为亚瑟玩弄了自己。她的话语狠狠刺伤了亚瑟,亚瑟打烂了耶稣神像,跳入了大海。
十三年后,波拉早已被释放出狱,琼玛嫁给了他,成为波拉夫人。她是意大利青年党的主要领导人,她在报纸上举办专栏,讽刺教会和奥地利政府。她邀请著名作家和评论家写作,针砭时弊。笔名是“牛虻”的亚瑟就是这样一位用文字打动她的评论家。
她隐隐觉得“牛虻”有点熟悉。她产生了一种自己也无法理解的熟悉感和信任。
这“牛虻”是谁呢?她想。
原来,十三年前跳进海里的意大利青年亚瑟,流浪到了南美洲。牛虻叫做the Gadfly,和上帝God只差一个元音,读起来有一种诙谐。
变异了的十七岁少年亚瑟来到了南美洲。在南美,他想在赌场赊账,一下子被打残了。只好进入妓院洗盘子。他给野蛮的西班牙农场主养马,他在杂耍班子演小丑,为了逗乐农忙的基层人民。他的脸上有一道刀疤。十三年后,他回来了,他要挑战虚情假意的教皇又或者是为了和孟泰利尼神父相认。
在他和教会之间,他希望自己的父亲能够选择自己。但孟泰利尼神父让他失望了。他的父亲同意军事法庭判处他“死刑”。因此他绝望了。
读完这本小说,同样的文字,和淡淡合上书觉得本书太悲惨不同,黎磊开始考虑可能涉及什么罪行。
城市大学的法学硕士,分为国际经济法、公司金融法、IP和技术法、普通法、中国法与比较法、以及常规法几个流派。虽然一边读《牛虻》一边想念柳莺,黎磊却还没那么恋爱脑,结合市场需求,从武汉学院法律系本科毕业的他还是选择了IP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