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思吸了吸鼻子,察觉到酒香之中,竟还有丝丝异香,似是兰花,又仿佛月季。
“这是...灯油燃烧的味道?”
兰膏明烛,华镫错些。
所谓兰膏,即是在油脂中搀入香料,点燃后即能散发芳香。
这是种极名贵的灯油。
云思又扫了眼归乡院,眼中的震惊难以压制。
寻常百姓家为了省那一点点普通灯油,都常常是天黑后便再无烛火。
而眼前的归乡院,竟然用名贵堪比金银的兰膏,活生生点亮了一艘船。
云思眯了眯眼睛,心中忽然升起一股不平之气。
当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但很快,他又摇了摇头,自嘲一笑。
“自古如此罢了...”
“怪不得连大皇子这样的金枝玉叶,都要在归乡院与自己相见...不愧是大周第一青楼,确实名不虚传。”
云思不再犹疑,快步往登船的地方,也就是归乡院正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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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之道,所谓当仁不让。
在阎王门前走了一遭的贾云烨觉得自己是时候当仁不让一次了。
因而自从小巷子遇袭那一夜后,贾云烨的性子依旧没变,但他想了很多很多,想法也变了不少。
他不打算走了,他想要堂堂正正的追求刘媳妇,就像户部侍郎家的那位公子哥一样。
贾云烨觉得自己至少得试试,至少自己不能再是那个怯懦不已,拿着一串空酒瓶子夜半敲寡妇门,还被打成半死不活的贾云烨了。
不然谁知道哪天一个不小心死了,徒留一堆遗憾。
于是在自己身子好转了不少后,他便辞别了如意客栈那两位修士,跑到归乡院给自己寻了个差事。
毕竟这里给的月钱实在丰厚到让自己难以拒绝。
有钱,他才有底气去刘媳妇那里喝酒。
今天是他来归乡院第二天。
站在角落里的他舔了舔嘴角,看着一位衣裳华贵的紫衫公子将手伸入归乡院一位清倌的衣领,在她胸口一阵捣鼓。
他认识这清倌,叫朱小燕。
听与他一起的小厮们闲聊,这位名为朱小燕的清倌说好听点是七窍玲珑心,难听了那就是个欺软怕硬,势利眼到极致的货色。
朱晓燕应酬豪客极有分寸,一笑一颦一哭一闹,可谓是恰到好处。
但对待贾云烨这类下人,这位可顿时就变了脸,一不高兴便拎起裙角亲自踹上几脚,力道大得惊人,甩耳光更是比她摆弄各色乐器还要娴熟。
此时这位清倌正是花枝乱颤,看似泫然欲泣,实则欲拒还迎。
即便贾云烨这极少逛烟花柳巷之地的读书种子,也能一眼看穿她的表演。
而富贵公子此时似乎玩腻了朱小燕那对不知让多少人垂涎的白玉胸脯,伸出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