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打赢了闪电纹的青毛马,你收服小马团体之余对其他的分散小群体打起了主意。
就算后面因为拍卖或者别的原因分开,这里面总有要回到故土的小马。
既然总要回来,融合到群体里面也是迟早的事情,那为什么不从小马时期就形成一个大集体呢?
这样还方便管理一些。
诚然士大夫们对此有所顾虑,怕自己养的小马驹到处打架导致受伤,但你现在是匹马,他们不会主动做的事情就由你主动去做好了。
左右不过是动物本能,爱圈地盘拦不住的。
想到就去行动。
今个儿征讨东边草地上的芦毛马们,明天对着西边草丛附近的栗毛马发起进攻。
如此忙碌了大半个月,整片草场的小马们对你俯首帖耳,将你当做牠们的头马看待。
就连白龙牧场的士大夫们过了几天发现情况,也笑着说一句“瞧,我们的小马头马来了”。
就这样,靠着战斗,你成了这片草场名副其实的小马王。
其实你并不喜欢打架,打架会受伤,受伤会疼,还容易伤口感染,这实在是赔本的买卖。
但你没别的办法了,要想过安稳的日子,就得先扫清内部障碍。
动物臣服于力量,崇拜跟随强者,只会磨嘴皮子无法得到牠们的尊重。
所以你用牠们所看重的力量,整理族群内部。
你还是做了这样的事情。
所幸从结果来看,你当初的举措无疑是正确的。
之后黑袜子小马也顺利的不再是其他小马欺负的对象了。
你总是尽量去找别的乐子分散大家的注意力,后面沦落底层的小马也因此少了很多骚扰。
天气渐渐转凉,最热的三伏天已经过去。
那时候几乎不搞白天放牧,特别畏惧酷暑的牝马们更是一步不离厩舍,在宽敞清凉的屋子里度过这段难熬的时期。
只有喜夏的马儿们还在不那么炎热的白天跟凌晨放牧,但也不会持续太长时间。
如今气温变得适宜,放牧的时间便跟着延长。
安静的马房里面,你正看着士大夫手忙脚乱的做着东西。
为了马儿的身心健康,白龙牧场的士大夫们纷纷做起了手工活,给各自负责的马匹准备丰荣玩具。
阿莫斯的手不算很巧,用刀雕刻小马图形就更显得呆笨,但他是个极有耐心的人,并不因此感到懊恼,反而更加用心的去做这件事情。
雕刻出大马的模样,阿莫斯的额角冒汗,他太过集中注意力了。
“你们要是喜欢就好了。”阿莫斯抹去沁出的汗珠,略带无奈的看了看厩舍里面的母女。
追忆往昔向来是不看这玩意儿的,牠只会在发现新玩具后尝试各种方法毁坏它,并以此感到乐趣。
希望二崽在这方面也能乖一点,尽管阿莫斯什么都没说,可他希望自己的成果有被好好注意到。
至少不要嘴巴一叼住球,就把球往他身上砸。
人的力量在马面前根本不够看,这种玩似的行为让阿莫斯的负担很重,他有时候受伤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在你快要无聊的睡过去时,熟悉的咔哒声传进耳朵里面。
是阿莫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