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德·休门,自由街区最知名的流浪汉,被称为流浪汉王的人。没人知道来历,只知道他枪法出神,凭借一己之力,干掉了这里的黑帮,没有取而代之,之后平静的生活在这里。有很多人不认可他,因为枪,流浪汉怎么会有枪?他们宣称,旺德·休门不是流浪汉,只是在流浪汉聚集的街区,像流浪汉一样生活罢了。对此,旺德并不理会。
这天清晨,旺德一如既往,取餐,来到相隔很远,自由公园的长椅上。可乐还有炸鸡,旺德最喜欢的食物,他总是吃这个,而且总在早上,理由他也说不上来,他只是喜欢这样做。
“一个富人家的小孩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应该很危险吧?没有父母管吗?”旺德心中诧异,一个金发小女孩踩着平衡车,从他面前经过。他回过头,继续专心咀嚼,刚咬了一口的炸鸡。感受着四溢在嘴中的喷香油脂,一本满足,蓬垢的长须发和油亮的凌乱胡须也跟着一起震动着。
“1 2 3 4 5 6 7 8 9……”旺德边吃边在心中默念“11”嘴巴咀嚼一下,数字变大一点。
“13”
“咻~”一个子弹射穿旺德手中的炸鸡,炸在了身旁的可乐上。“啪!”
砰砰砰砰砰砰!六声枪响,左手边,从公园门口拐角处,跑出来的,六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人,瞬间倒下。剩下三人,先是一呆,随即掏枪指向旺德。砰砰砰!三人倒下。
旺德起身,看向右手边,撒了一长椅的可乐渍,面露难色,因为他意识到自己必须清理干净才行,不然晚上睡在这里的流浪汉可就倒霉了,尽管他知道,大部分流浪汉,可能根本不在乎,黏污的可乐渍。但他不喜欢,他觉得自己也是流浪汉,所以他认为,自己必须把这些可乐渍清理干净。
“我饿了,可以吃那个吗?”旺德抬头,看向眼前,不知道哪里来的,一看就是富人家的金发小女孩,指着自己左手边长椅上,还没吃完的炸鸡桶说道。
“我没有钱,但我有这个……”金发小女孩,低下头,开始在自己随身背的,镶满黄金和钻石饰品的小包包中翻找。“你是想要清理这些撒在长椅上的可乐,对吧?是要清理干净的,不然晚上那些睡在上面的人,可就要倒霉了,虽然他们可能也不在乎,但总有人不喜欢的,你说是吧?嗯……找到了!给你这个。”一条看起来就很名贵的手帕,随着清甜的声音落下,似是飘入旺德的眼中一般,出现在小女孩的手上。“如果是平时,我可以免费借给你用的,用完洗干净还给我就好了,但是现在不行,因为我饿了,但我没有钱,如果你需要的话,就请拿炸鸡来跟我换吧!”清甜的音色,参杂着情理的逻辑,笃信的语气,伴随着直白的诉求,似乎如魔法一般驱使着旺德的心识,使他做出符合对方期望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