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五章 猪患(1 / 2)陆判——我在石府当门客首页

这几日岚粟一反常态,改在白天出门活动。

立净堂在明州也有分舵,为了防止被人追查到蛛丝马迹跑来寻仇,岚粟和大家的作息基本是反着来。

太阳落山前极少能见着他在府里活动。

但落脚明州后,鹿盼却常撞见他坐在院子里擦他那柄剑上沾染的血迹,剑刃雪亮非常,传说有些兵器上附着的剑灵会嗜血,死于剑下的亡魂越多,它便愈发寒光凛凛。

岚粟六感通达,鹿盼一副欲言又止的尴尬面孔自然瞒不过他的眼睛,便主动开口解惑:“最近宰杀的野猪比较多。”

起先还没有反应过来以为所谓的“野猪”是什么黑话,后来才明白原来明州野猪泛滥成灾,入秋后动物们开始储冬,野猪频繁骚扰乡邻,成群结队地冲到田野里去踩毁庄稼。白菜、红薯、玉米、小麦都被这群猪太岁们拱了个遍。

入秋后的野猪尤其好勇斗狠,所到之处一片狼藉,当地村民不堪其扰,但面对这群凶悍的匪徒,也无计可施。

甚至还有村民遭野猪攻击受伤的。

俗话说“有千斤的猪,没千斤的牛”,猪其实是一种非常容易养肥的家畜,轻轻松松就能突破千斤大关。而牛则恰恰相反,不管怎么精心饲喂,几乎罕有长到7、800斤以上的。

猪的食量很大,生性懒惰,吃饱了就趴在地上呼呼大睡,没什么活动量自然容易长肉。而牛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生产作业的好帮手,每日都勤勤恳恳干着繁重的农活,所以牛肉的脂肪含量也低得多。如果不当心把猪养得太大,杀起来费劲儿,四个壮汉合力才能勉强抬动它。

听闻那些家养的猪一旦放归山野,它们重新野化后更是会比寻常野猪变本加厉的凶猛。

由于野外的环境严酷,兼失去了主人的喂养,为了生存激发出它们潜在的兽性,被人类压抑的野蛮和凶残彻底爆发,甚至会变成青面獠牙的怪兽。

之所以大家对猪的危险性没什么概念,是因为日常看到的家猪往往养到200斤左右就杀来吃肉了,根本不会放任它无限长大。

家猪中只有少量的种猪是有獠牙的,但非常短小所以看上去不明显,而野猪却生着长得吓人的獠牙,被那玩意儿顶上一下,可就自求多福了。

人们总认为猪很笨,其实猪的智商非常高,它们甚至能通过偷偷观察学会怎么开锁,伺机夺栏而出。

猪还是典型的杂食动物,这意味着当它们饿极了的时候也会食腐和吃人。

野猪已成当地一患,官民尽皆头疼不已。故有大人出面请求石府协助荡平这猪患,不但赏金丰厚,而且这野猪身上也藏着不少宝贝。鬃毛是制作毛笔或者刷子的高级材料,野猪胃则是一味药食同源的温补食材,《本草纲目》中有记载,可以中止胃炎、健胃补虚。

很多野猪胃上会看到红点或者穿孔,这代表它曾吞食过毒蛇,野猪的胃有种特殊功能,可以在破损处愈合生长出肉芽,再形成纤维组织和瘢痕组织。这些组织会慢慢在胃粘膜上留下一个个大小不一的“疔”。

如果猪肚上的“疔”越多,就说明它吞吃过的毒蛇越多,也代表这只猪胃的愈合能力越强。

这种野猪肚的药用价值最高,寻常野猪肚已是价格不菲,约莫二两银子一只。这种罕见的野猪肚则要卖到五、六两银子一只。

但这种野猪的捕杀难度也更高,可以说捕猎野猪绝对是刀尖舔血的买卖。

普通人妄想进山淘野货,做一个“采山郎”或者“采山娘”,挖出些娃娃大小的千年老参,或者野味山珍一类的,往往是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的买卖。一个不当心轻则滚落受伤,万一倒霉遇上了山里的大虫那十有八九是交代了。

不过对岚粟来说杀几头野猪如同探囊取物一般,石府下的指标是杀够一千头,以野猪肚计数,

上不封顶。他每日清晨用过早饭后便带着干粮进山,杀到黄昏时分觉得腕子有些酸了就收工。

他担心去的次数多了会给人留下印象,所以每次都是把野猪肚和猪皮先装在框子里带回别院,再由府里的家丁出面送去药铺和卖文房四宝的书斋。

只消告诉掌柜的说自己是村里的猎户,这样便不容易引起怀疑。

那些山里的野猪残骸自会被野狗、蟒蛇之类分吃收拾干净。

要说凶险倒也不是全然未有过,岚粟曾经碰到过一只比人还高的猪怪,那猪皮硬得跟铜锤铁打的一般,用寻常手段根本无法击杀。

他被那野猪的獠牙擦破了皮一瞬间鲜血淋漓,岚粟很少受伤,吃痛之下冒出一股子邪火,直接往它肚子地下一钻,这畜生的腹部生得柔软,用长剑扎穿心脏,一击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