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百零四章 出尘如仙(1 / 2)在大唐窃国的日子首页

华清宫就在骊山山脚下,通往新丰的官路两边主要分布着王侯们的温泉别院。因为临近夏天,来泡温泉的人已经比较少了,但街上随处可见泡完了澡、穿着木屐的权贵带着妻儿在街上闲逛,这一带已经进入了禁军保护的区域,寻常宵小之徒已经不敢进来了,所以无处不流露着让人昏昏欲睡的闲散。

山风习习,满目秀色,住在这样的地方想励精图治实在是太困难了,王守善骑在马上直叹气,不怪李隆基会变昏,实在是这中原的山水太养人。

爱情这玩意祸害死人,男人为它意志消沉,女人为它如痴如狂,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的结果就是失去进取心,都说水滴石穿,河道里的鹅卵石原本也是山中的顽石,可是它还不是被水给打磨掉了锐气,变得圆润光滑。

唐的女人就像是她们手臂上色彩绚丽的披帛,外表看起来雍容端庄,富丽堂皇,骨子里透着一股让男人想化在她们身上的慵懒,尤其是武周之后的女人,她们的领口开地越来越低,却什么都不露出来,只露出那一丝若有似无的沟壑,让人浮想联翩。

齐胸襦裙挡住了她们的身形,想一探究竟必须解开层层束缚,可是要是男人真的听从了自己的心意将手给伸了出去,那挨一耳光是肯定免不了的,她们就是行走的风景,从手指尖开始就精致,用凤仙花染红的指甲不适合做家务,更不适合下田耕种,她们就像是放在客厅里的精美瓷器,摔不得、碰不得,只能拿在手里小心捧着。

何意百炼刚,化为绕指柔。

再刚性的烈士到了这帮女人的手里都要软蛋,那个倭国人阿倍广宏说地没错,汉人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想要摆脱她们带来的诱惑就只能克己。

王守善目不斜视,眼观鼻鼻观心的模样还是能看的,至少看起来很正经,路过的小娘子们翩翩而来的红衣禁军居然长得那么俊美纷纷侧目而视,待得想看清时过客已经绝尘而去,只留下一个如梦幻影也许会在某个午夜梦回时在她们梦中想起。

红拂女原名张出尘,原本是大隋权臣杨素的侍妓,因常执红色拂尘立于杨素身旁而被称为红拂女。

同时她也是大唐卫国公李靖的原配夫人,是风尘三侠之中唯一的女子。

唐帝国的男人身上是有一大堆的缺点弱点,可是天朝上国的男人温柔是全世界都出了名的,同样是当奴婢,女人落到突厥人的手里那才叫一个惨,可是在汉人手里就不一样了,山脚下的别院里到处都能听到胡旋的欢乐音乐以及霓裳羽衣曲的雍容乐章。

汉女喜欢胡人的热情奔放、直接了当,胡人女子还不是喜欢汉人的温柔浪漫、内敛含蓄,要是不用族规限制着不知道有多少女子会跟着外族男人跑了,可即便是这样边疆胡汉通婚的现象依然普遍。

都成了亲家了,还打个屁的仗,北庭那边很多原本有矛盾的部落和村庄都是通过联姻这种方式化解了矛盾,因而胡汉混血儿在各地也并不少见,唐是民族融合过程中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总体和平的,在唐律之中并没有禁止胡汉通婚,只是禁止汉女随意离境而已。

通婚是汉化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昔日的鲜卑人拓跋氏如今还不是已经跟汉人一模一样了,汉文明在融入了鲜卑文化的后才有了现在集文雅与刚毅并存的新汉族。

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又有着古老游牧民族的剽悍与勇猛,王守善想成为他义父那样的唐人,而不是像他生父一样除了有钱一无是处的废物,同样是男人,义父就像救世主一样将他从沙匪手里救了出来,而那个肥猪却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最终包括自己的命在内全被沙匪抢走了。

要是娘遇到的人是义父就好了。

王守善有些异想天开地想着,可惜她当时为了保护他而用身体挡住了沙匪的那一枪,不然他们一定能成就一段佳话。

山脚下种了不少石榴树,不过更多的是柏树核桃,在山顶上还有一个孤零零的烽火台,看着它王守善不知为何想起了李隆基。

霓裳羽衣曲中织女一直都是独舞,负责扮演牛郎的舞者只是在舞台一角骑着旱船发呆而已,和耀眼的织女相比他只是一个陪衬,一如李隆基和杨玉环的关系一样。

他既是个看客,同时也是演员,即便是天子他也只是跟牛郎一样的凡人,打羯鼓已经是礼制允许的极限,朝臣们是不会允许大唐天子跟优伶一样跳舞的。

天子必须时刻保持警醒,他虽然跟烽火台上的人一样能站得很高看得很远,却注定是孤独的,住烽火台哪有住温泉别院舒服,谁都不想去烽火台守望,但那鬼地方必须得有人守着,那是一个看起来很崇高事实上很苦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