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好一阵忙活收获却不小,总算还是搜出到几十两白银和一点珠宝,这些金狗不知祸害了多少百姓和家庭。
岳云包了个包袱让明珠拿着,因为衣服被血迹和汗水浸透了,索性脱了衣襟打了个光膀子,麻利地将金兵们埋了。
明珠带着相当的崇拜和敬仰之情,看着这个自己曾经轻蔑他食古不化的少年男,她数了数,二十七个凶残强悍,连大宋的皇帝老儿都敢抓的金贼,就被他切瓜般地挑杀了,还是在他饿了几天的情况下。
本看似一个翩翩美少年,却不想他偏是杀戮果敢的战神。
明珠问:“这么多的金狗,要是遇不见帮手你岂不是死定了?打不过就跑啊,你傻啊?”
“遇不见你,大不了拼着挨几刀也一定宰了他们!堂堂七尺男儿,哪有逃跑的理由?宁可站着死也不能躺躺着生,这是气节,是原则!秦贤弟,你这么好的一身本领,难道满脑子想的却是逃跑?”岳云有点不悦。
“你都躺着死了还有什么机会站着生?”明珠丝毫没有半点难为情,苦笑着,笑得再委婉一点:“我的意思是:活着还有机会杀更多的金狗,有时候、这也是个、策略。与金狗玩那些东西,不值得,他们也不懂。”
岳云正色的说:“可我们就是要让他们明白:我们大宋有的是不屈服的人,有的是能宰杀他们的人!想要欺负我们,休想!”
他眼中发出不容置疑坚定的光,若是别人,明珠一定一口唾沫,鄙视的喷了过去,食古不化的东西!可对这个“憨”得和她不是一个世界的少年郎,她却不忍心凶他。
明珠乖乖的闭了嘴,带着那种现学现卖的“憨”笑。
“秦贤弟,你可否借件上衣与我?怕师父面前太失礼了。”
岳云终于忙完了,擦着汗过来,修长健硕的身材一览无余。脖子上挂了一个骨头一样的东西,勾勒出了一种野性的美。
明珠在花痴中回过来神,微微红了脸,打了个哈哈,暗道:这你倒不把自己当外人啊!
心中却又那么窃喜,一种她从未有过的幸福,没由来的一身的烧热。
明珠的小身板怎么与岳云相比,只得挑了件特别宽大的背子给他,还好合适。
要分手了,依依不舍。
少年是才得到一个千金不换的良友兄弟,小妮子却是情窦初开的少女含春。少年是懵懂无知不辩雌雄,小妮子却在羞羞答答的黯然神伤。
岳云让明珠带些银两走,明珠撇撇嘴傲娇的笑着:“那些有钱人我们都认识,可以找他们“借”,他们也不敢不“借”。”
从明珠那种不一样的笑意中,岳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了。
岳云本不是个笨钝的俗人,只不过这些都是他从不屑为之的事物,他哪里想得到做得出?他皱了皱眉摇摇头,本想劝诫明珠,可心蕊在一旁他只得生生地噎住了。
心蕊提了提马缰,轻轻地驱动马儿前行,她与明珠共骑她的大黄马,明珠的马匀给了岳云。
打战之人哪能没有战马?
岳云本是那种循规蹈矩的谦谦君子,天知道他就是有了银子又会怎样?把银子全散了?或有钱也没地买呢?总之他是不会去“借”的。
心蕊悄悄打了个手势,前方似有动静,人数还不少。
九岳飞
他内着素色戎衣,外披黑漆濒水山泉甲,手握丈八尺蘸金枪,一骑白马直冲敌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