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四章 闻武林(1 / 2)神道仙尊首页

一连好几日,刘越都与燕康喝酒吃肉,交流武艺,同时去往燕康家看望其老母,赠留钱物,燕康为之感动,留其左右。

更由于刘越乐善好施,为人仗义的性格,军中多有人愿与之结交,跟着混吃混喝。

对于这些人,刘越一概不区别对之,其性子和名声已然在南郡军营中流传。

当然,他也有给上官送财送物,以保他们不来惹自己的麻烦。

此乃养名养望之策。

但这种养名之法,结交的多是些匹夫之辈,可与那读书人养名不一样。

刘越要的便是如此,天下动乱在即,读书无用,那些敢拿起刀枪,在战场上真搏杀的才是真正能用到的人。

旁人看刘越每天呼朋唤友,不管是军中的,还是城里的游侠儿,一概带着胡吃海喝,花钱如流水,实则不知刘越也无他法,他没有那十几二十年的时间来培养自己的班底。

所幸的是燕康这样一个猛士之才竟然被他所遇。

“来来来!不管是军伍中的,还是江湖上的,大家都是朋友,举杯畅饮,今日都算在我刘越身上!”

“刘大哥豪爽!”

“刘大哥仗义!”

“喝酒喝酒,莫要让刘大哥一番好意落空!”

刘越举杯,众人无不附和。

今日酒肆中坐着的,除却刘越和燕康之外,还有四五人。

这一人是城中米商之子候云之,读书作画皆通,有才学,但仗其家室殷实,家底雄厚,终日放荡不羁,流连于勾栏花柳之地。为人喜豪杰,重义气,慕往江湖上的豪杰。从小习练武艺,那请来的教头现如今也不是他的对手,但所学也是外功,不通内法。

胡魏无道,更不许与他们作对的江湖人存在,但凡能在城里落脚的江湖帮派,不是徒有其名就是虚有其表,被朝廷打断了骨头甘心依附于朝廷的大猫小狗,候云之不屑结之。

刘越有钱,好打抱不平,重义轻财,颇有古之游侠豪杰风采,便引来了此人。

一人名唤张阔,以杀猪宰羊为生,家有肉铺,就是一屠夫而。

但刘越所观不然,其杀猪剁肉之刀法似有军伍影子,便隔三差五来他家肉铺买肉,往往银钱结余刘越皆豪气不要,两人熟络,多次吃酒,明了他家祖上竟也是在沙场建功的将军。同燕康一样家道中落,不得已以杀猪买肉为生。

张阔性子急躁粗暴,却敬重刘越为人,久而久之与其混成一片。

一人名叫谭芳,城中教书卖画先生,候云之百无聊赖作画便拿与他卖,识文断字,写得一手好字,全得其父教。

候云之与他是好友,经引荐,便是同道中人,无事便叫来喝酒吃肉,对刘越为人也是深感钦佩。

一人叫罗志,城中混混帮派之首,从小乞儿长大,凭借很辣劲带着一棒子乞儿兄弟在城内站住脚,常与那两个帮派发生冲突争端。

但不通武艺,屡屡不敌那那两帮,若不是其疯起来不要命,或许早就泯灭与帮派斗争当中。

因一次意外与刘越发生冲突,被刘越打后叫嚣叫人来。

没想到刘越不仅未走,还就在那里等着,更把他十几个兄弟打的鼻青脸肿。

但刘越却留带着钱财酒水上门探望,罗志愧疚难当,心悦诚服。

加上燕康此等五个人,头顶之气皆是红气以上,算是刘越的核心圈子。

“咕嘟咕嘟…啊…痛快!刘大哥你可知道最近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吗?”罗志一口喝光了半坛子酒水,然后意有所指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