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狮是典型的软饭男。
流浪期的雄狮还好,虽然也会掉价的和鬣狗、胡狼、甚至秃鹫们抢腐肉,可是真要肚子饿得不成,身体力行的捕猎,也是能做得有模有样。没办法,屌?丝天生都得劳碌命。
可有妻妾的狮王又是另外一番光景。吃软饭倒成了它们引以为傲的特权,和炫耀的资本。
眼前的诺迟和哥哥亮鬃,现在扮演的就是一副典型的软饭男形象。
从金合欢树下,卧倒在地上休息的玛莎四姐妹,那气喘吁吁的模样,想也知道,这只牛羚,是它们四个娘子军费了多大的劲才捕获到的。
现在倒好,勤劳的猎手坐在一旁吞咽口水,两只比它们体形几乎快要大上一倍的异性,却捡了现成的便宜。霸占了牛羚,大庭广众下都吃相那么难看。
这两兄弟不仅狼吞虎咽,竟然还不懂得怜香惜玉,任由玛莎四姐妹远远的看着吞口水,硬是将吃软饭琢磨出霸气侧漏的高?逼?格。它们的饭主反而被驱赶到远远的看着只能吞口水。
吕峰站在树上看着诺迟和亮鬃那副几年没闻到肉腥味的样,心在滴血。嘴上是喊不出话了,吞咽喉咙的动作倒是很频繁。
别看牛羚那么大,现场还真不够分。
单单是这两个不知廉耻的兄弟,就已经啃了将近三分一。可它俩现在还趴着大嚼特嚼的模样,想要填饱肚子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等到它俩吃饱喝足了,那边的正主,玛莎四姐妹还在饥肠辘辘。估计这四个娘子军合起来,饭量也不会比诺迟兄弟俩差到哪里去。
单这一家子的胃口,想得到,整只牛羚就得被它们啃得只剩下离骨架二字,也差不了多少。
可排队等残羹剩饭的才是基数巨大。没见到地上的胡狼们,还有和自己一同挤在金合欢树上的秃鹫群。
飞禽和走兽争夺食物,除非是鹰啊、雕啊一类的猛禽才有优势。要不凭着秃鹫和自己火鸡的躯体,想要抢胡狼们的口粮,想要驱赶它们,脑子进水了还差不多。
争口饭吃倒是有可能,但中间必须小心谨慎,提防着胡狼。要不很可能落到成为食物的悲剧。
胡狼又有一种霸气的叫法。人类更喜欢称呼它们为大帝。
这些家伙简直是机会主义者里面的翘楚。
不说别的,敢在草原王者狮子和非洲二哥鬣狗,进食的时候,在离它们不远的地方等候吃饭。甚至还能做出不时偷嘴几口,没有相当的勇气和对时机精准的把握,什么动物敢这么找死?
别看这些家伙体量侏儒,凶残起来也是相当变态的。比它们高大得多的火烈鸟,就经常栽在这些家伙嘴里,成了它们菜谱里,美味可口的一员。
就是和它们争抢动物尸体的秃鹫,碰上傻头傻脑,反应稍微迟钝一点的,进食途中被这些阴险的家伙突然掉转嘴巴,一把咬住,沦为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也大有秃鹫在。
吕峰看着胡狼队伍,还有和自己一起挤在树上的秃鹫群,蓦然想到前生为人时,曾经流行过的一句话语。此地套路深,我想回农村。
已经很明了的事情了。等轮到胡狼们酒足饭饱,牛羚的尸体应该也是骨头了。肉沫想必都没有。
难不成还真沦落到敲骨吸髓的至高境界?可惜自己现在的身份是火鸡,没有那么逆天的鸡嘴。手臂?对不起鸟类只有翅膀。
吕峰老懊恼了。脑袋多次咒骂身体。
这场面根本轮不到它。
它是想明白了,可身体不争气啊。脑袋倒是再三的发出离开的命令。身体却很诚实,依旧站得笔直。很形象的将身不由己完美的来了一场即兴演绎。
肚子是真饿了。
吕峰终归向现实妥协。依旧和秃鹫们挤在金合欢树上,排排坐等着吃肉肉。
每次见到诺迟两兄弟每咬一口牛羚肉,吕峰就多一次揪心。这两个不要脸的软饭男。没见过吃软饭吃得这么理直气壮的。
诺迟和亮鬃终于肚子肿得比即将分娩的母狮还要鼓。这两兄弟才慢慢吞吞的从牛羚的尸体上站起来,优哉游哉的朝着玛莎四姐妹等候的金合欢树下踱步而去。
玛莎四姐妹已经迫不及待的朝着牛羚扑去。它们早就饥肠辘辘。若不是保护费这关跨不去,老早就已经大快朵颐了。至于淑女的形象?不好意思。动物世界没有这种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