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府沈家有女,为解父忧,十五岁女扮男装替父上战场,一战成名。
可凯旋后,朝廷不予其正名。
过了两年,西唐山起义军的阵势越发不可收拾,朝廷慌了,封沈霁月为无双将军,奉旨西行除灭反贼廉狗。
西唐官道。
路旁茂密的槐树林郁郁葱葱,一行车马缓慢走过,吱呀吱呀地压过刚被雨水浸过的土地。
正赶上雨季,几日赶路时不时下些小雨,这会儿刚停下来,空气湿沉,天上密布乌云,倒像下大雨的前兆。
跟在马车边行走的素衣女孩扬声道:“小姐在平宾一战浴血沙场,立下多少功勋,剑下贼寇无数,更是一举拿下了贼首,朝廷却有眼无珠,将此捷归功于随行的王家副将,他一举成了正三品将军,可小姐呢?”
她冷哼一声,撇嘴,颇为不屑,“等到如今反贼发展壮大,朝廷没了法子,就把小姐推出来平反,临时套上个什么无双将军的头衔,我呸!我们小姐才不稀罕呢!”
驾马的少年身型板正,沉声打断:“出门在外,休要多言。”
“我替小姐打抱不平,关你这个闷葫芦什么事?”
“阿欢,够了。”马车内传来如泉水般清冷的声音,纤纤柔夷撩开帘子,明眸如月,“我奔赴疆场本就是为了替爹爹解忧,功名利禄我从不曾在乎,我既是沈家之女,朝廷有难,命我西行平反贼人,自应尽其责。”
沈霁月瞧了眼官道,来往的似乎只有他们一行人,此处安静的很。
“此番我们乔装商人前去西唐探查敌情,你如此高调,是生怕别人不知我们的真实身份?”
阿欢支吾:“我……”
沈霁月见她模样,也不再训斥,“切记,如今我是敖陵镇富商之女沈清,可千万别再一口一个朝廷了。我知你是为我不平,可若是在都城,你这口无遮拦的毛病可是会招来杀头之祸的,到时候别说你、我,沈家也要跟着遭殃。”
阿欢无言,自知犯了错:“是……”
“阿毅,还有多远了?”
姜毅恭声说:“约莫还有一个时辰才会赶到西塘村,小姐累了?”
“无事,接着走吧。”
坐在马车中,沈霁月闭上眼,思绪便飘到了宫廷那日。
花朝节当晚,烟花照都城,热闹之际,裴云舒将她叫到内室,他衣上九条龙纹盘踞,亲手点燃一根香烛,“朕受制于玄机阁,不得不将你推出去,阿清,你可愿意?”
沈清是她闺名,自裴云舒登基以后便极少这样唤她。
沈霁月未曾犹豫,“沈家世代为将,忠于东廷,忠于陛下,此为祖训,从未改变。”
裴云舒阖眸,“平宾一战,朕知你战功显赫,却不曾予你功名,你可怨朕?”
“不曾。”
她与裴云舒一同长大,自小便在一起,那时他还是东廷的七皇子。沈霁月知道如今局势复杂,纵是皇帝也有诸多不得已,何况功名利禄身外之物,她更是从未在乎。
半晌,裴云舒从密格中拿出一份卷轴,“此去西行,朕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交于你——”
砰地一声巨响,打断了沈霁月的回忆。
马车猛地停顿,沈霁月整个人向前跌去,外面传来嘈杂的声音,她皱眉,“阿毅!”
姜毅看着面前十几个从树丛窜出来的家伙,目光凛冽,“小姐,有劫匪。”
拦道的劫匪面露凶光,身穿麻布衫,手持镰刀状武器,狠狠地盯着姜毅。
“哪里来的小毛贼,找死。”姜毅低呵,一手挪到腰间的匕首,欲趁对方不备先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