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北关的这场雪已经下了一天一夜,还没有要停的意思。
欧阳南从地窝子中探出脑袋来,瞧了瞧在一旁不远处设置的陷阱,要是能抓住只野兔或者狐狸什么的,今儿个这班也就没白值。
他已经在地窝子里面呆了一整晚,浑身上下早就被冻了个通透,要知道,他可是拥有两件皮袭的富裕户,平时穿一件,盖一件,同营的兄弟们没有不眼红的,饶是如此,这地窝子依然不像人呆的地方。
气温的冷是一方面,外面那些到处游曳的流寇才更加让人后背发凉。
小北关的人都知道,这些所谓的流寇可都是后金那边训练有素的骑兵,开了槽的后金马刀不知饮过多少鲜血,剁过多少人头。
这不前几日,自己通铺左边的兄弟就着了道,据同行的斥候回忆,那些个后金蛮子将他拴在马后,拖行了数百米,一直到尸体凉透了才停下马将头颅给割了去,鲜血在雪地里划出一道刺眼的痕迹,惨叫声回荡在山谷中久久不能散去。
“干他娘的!”
欧阳南想到这,不禁左手握拳,朝着一旁已经冻得邦硬的洞壁上狠狠地锤了下去。
鲜血顺着洞壁缓缓流下,行至半截竟然冻在了那里,留下一道深红色狰狞的血条,可欧阳南却没有半点痛觉,毕竟,这天儿也太冷了。
熬过今下午就好了。
欧阳南想着,将手缩了过来,整个人朝地窝子深处缩了缩。根据安排,等一会儿黑了天,他就能交班回关内了。
这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凭他的战功,是有资格得到一小壶酒的,这东西可是稀罕货,关内的粮食都不够吃,哪有那个闲情逸致酿酒啊,所以,小北关这些年积攒下来的存货都是靠打秋风,从后金蛮子手中抢来的。
拿着小酒壶钻进炉火正旺的屋内,稍稍一煮,那滋味,千金不换。美中不足就是少了个暖被窝的娘们,欧阳南今年二十又四,等明年过了年在小北关也有十年之久了,姑娘家着实少得可怜,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还都上了年纪。
罢了罢了,当兵戍边,谁还没打过光棍不是?有酒就成,今朝有酒今朝醉,毕竟大家的脑袋没有一个不是拴在裤腰带上的,真要是给你娶个婆娘来,还真不敢要,怎么着,叫人守寡啊,这可不是大秦汉子能做出的事儿!
不过那些后金蛮子酿酒的手艺还真差了点意思,烈是够烈,可在提纯方面当真臭得很,喝起来有股子膻气味。到底是比不上咱大秦的高粱酒啊!
欧阳南想到这儿,舌头根儿下不禁溢出了口水。
不对,有动静!
地窝子外头,窸窸窣窣地传来些声响,欧阳南屏住呼吸侧耳听去,没错,是踩雪的声音,两个人?
不对,作为一名老资格的斥候,欧阳南这点儿耳力劲儿还是有的。如果不是遇到了恶劣天气,他能从一里之外听出对方的人数,分毫不差。
可这次的脚步着实轻了些,既不是马蹄踏雪的声音,也不像人踩上去的响动。
突然,欧阳南的嘴角有了一丝上扬,他挣扎着跪起来,朝门外望去!
只见不远处,一只白毛黑背的野狼正直勾勾地盯着他,两只绿油油的眼睛看上去凶狠极了!
“你这畜生,不是告诉过你白天别出来的嘛!”
欧阳南说着,打量了一下四周,朝那匹野狼吹了个哨子!
在小北关做斥候久了,最渴望的还是能找个说话的伴儿,可后来发现这压根就是个不可能实现的愿望,所以退而求其次,是个活物就行。
眼前的这匹野狼,欧阳南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黑,是前年逮着的那匹母狼带的仔。欧阳南当时也不知咋想的,将已经踩陷阱死掉的母狼上交后,偷偷把当时还是小狼仔的小黑留了下来。
一晃两年过去了,当年路都走不利索的小黑已经长成了现在这副模样,每次欧阳南出来值班,小黑都要跑过来,和他挤在一个地窝子里,日头好的时候还会叼些山鸡兔子之类的给他打牙祭。
“小黑,过来,快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