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随涯说完走到时集笙身边,将柳条环递给他:“哥哥,我自己编的哦,送给你,谢谢你救了我。”
时集笙看着编的并不是很好看的头环,脑海里浮现出女孩埋头认真编织的模样,刚准备接过柳条环,小女孩却朝他挥挥手,示意他蹲下来。正下棋的时老爷子和陆将军朝两人看过去,就看见楼梯旁,穿着一套黑色运动服的少年双手撑在膝盖上,半蹲在穿着黄色连衣裙的小姑娘面前,小姑娘举起手,将手里的柳条环戴在男孩头上,一人一脸不情愿,一人脸上乐开了花,两位老人就这么各怀心思的看着。
“哥哥,真好看,像个英雄”陆随涯拍手夸赞,时集笙却满脸的不相信,戴着这个明明土得像个山炮,但看着女孩天真烂漫的样子也不想计较了,牵起她的手带她上楼:“主要是人长得帅,经得起糟蹋,你个小屁孩知道什么是英雄?见过英雄吗?”
“当然见过,爷爷和时爷爷就是英雄啊,爷爷还说英雄是舍己为人,舍生取义的勇士。”陆随涯一步一步跟着时集笙,边走边回答。
“成为英雄一定要舍吗?小傻子”时集笙不置可否的低头看着小姑娘,随涯疑惑的抬头看着他,觉得他的问题好难,不知道怎么回答。
如果是22岁的随涯,她会回答:是,“舍”是成为英雄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英雄之所以被尊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舍弃了更多的个人利益。可惜那时候,时集笙再也不是她感情里的英雄,她讨厌他自私霸道,讨厌他约束自己,讨厌他什么都不解释,她想尽办法逃离这个人的势力范围如果是31岁的时集笙,他会赞同她:是啊,“舍”的确是成为英雄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因为自己明明舍弃了那么多还是没能成为他们这段感情里的英雄。
可现在17岁的少年和8岁的小姑娘可能都对英雄的理解狭隘又模糊。
陆随涯跟着时集笙走进他的卧室,看见地上正打开着一个行李箱,“哥哥,你要回去了吗?”
“是啊,回家再收拾收拾要去美国那边熟悉环境准备开学了”时集笙拿起桌上的一张简笔画递给随涯,画的正是第一次见面,在琼花下练字的随涯。“送你的,算是回礼吧。下次再见面,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
“我不会忘记哥哥的,这是我们家的院子啊,这个小姑娘是我吗?”随涯傻乎乎的问
“额,不是你还有谁,你以为谁都边吃东西边练字吗?”时集笙笑着反问随涯,“以后别想着摘柳条了,再掉进河里没人救你。”
“哦”随涯看着时集笙收拾行李,心里闷闷的不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