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出门走在田埂上的那一小段路,感觉像是回到了家乡。晚上回来的时候,听着风吹麦田,看着满天的星星,内心觉得好宁静好惬意。
我是回来最早的一个,刚好先用洗手台,没人争抢,等我差不多睡下的时候。便听着有人陆续回来,开始洗脸刷牙。虽然住在一个院子里,但我没有左右邻居。楼上楼下的也都不认识,开始的几天里很少碰见。偶然碰见貌似也不打招呼,我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你不跟我先讲话,我也绝对不主动。即便住了月余的时间,还如当初搬进来一般。好在这里只是个睡觉的地方,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里活动。周末的时候会约以前的同学来我玩下。更多的时间还是我一个人。
一段时间我对周边的环境是相当熟悉了,麦子也在一天天的走向成熟,晚上睡觉的时候竟然可以闻到一丝田野里的清香。这让我不禁更加快乐了些。是的,我很容易为发现一点点的小幸运感到开心。
新的班级也已融入多时,我的前后左右桌混的也相当熟悉。我那个后来相交多年的同桌也出现我的生命里了。
前桌有一个小女孩长的实在像我初三喜欢的那位女孩子,齐耳式的短发,近似的五官,一颦一笑都仿若她的翻版。开始的时候自己还不敢正大光明的看,偶然用眼角瞄过,内心巨浪翻滚。而对于原来的她,却无什么波动了。这难道就是之前语文老师说,你会喜欢过很多女孩子。而那都不是爱情。当然我知道,这连喜欢都算不上。只能算是他乡遇故知的一种翻涌吧!然后有话没话的聊过几次天,觉得只是长的有点像,性格什么的一点都不像。后面便无什么交集了。
有交集的一个女孩子,还是从原来那个美女班主任班里一起过来那个。她姓薛,同样也是跟我在初三遇见的玩伴一个姓。对于同姓我也有莫名好感。
在原来的班级里我们俩一个坐第一排,一个坐后一排。理论是没什么交集的,太远了,勾搭不上。
因为老是被逮到上课会周公,各种手段使过,还不见效。班主任就把我调到了讲台一角,我成了和讲台桌同列,开始我是很不愿意,那个地方吃粉笔末,而且显得另类。但我实在不愿意看她的皱眉的样子,就搬过去。
我独自一桌,连个同桌都没有,开始的几天很消极又抵触,每天也不说话,关键无人聊天。直到后来某一天,我发现有人在偷笑我。抬头就看见她抿着嘴在笑。
“你头上好白哦!”
我一愣,然后无精打采的回到,
“要不你来试试,我这地方最招粉笔沫子了”
接着她便笑言,
“来,吃颗糖,甜甜心”
我看到她白皙的小手指捏了块不大不小的冰糖朝我伸来。一时愣神,犹豫了下并未拒绝,因为那会的我一向爱吃甜。
她说,
“最近上火,买了些冰糖,想吃了再管我要”。
我木木的点点头。
从那天后,便有人陪我聊天,还有糖吃,我觉得坐在前面也不错哇!
某天我又像往日那样提前溜了,人还没到家,路上便看到她短信:你怎么老是提前走,这都调到老师眼皮底下了,还不学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