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玛菲亚党(1 / 2)东欧领主首页

屋内光线昏暗,看不清飞来的是何物,但光听声音,采佩什就知道,绝对不能让这东西击中。

不敢怠慢,他左手快速抬起,手中圆盾向上升高半尺,正好挡住飞来之物。

一声闷响,木屑飞溅,一把投掷斧,深深地嵌入圆盾之中。

这下如果击中身体,开膛破肚在所难免,对方下的是死手。

而在采佩什,拿圆盾抵挡的同时,杀手没有干站着等待结果。

这家伙步伐敏捷,一两个呼吸之间,就已经来到采佩什身前不足半米的地方。

他的腰间,还插着一把斧子,握住、拔出、从下至上劈砍,这家伙的动作一气呵成。

一寸短一寸险,近身交战,斧子比起短剑,有着天生的优势。

本来这一下,攻击的是采佩什的右胸,杀手手腕微微转动,斧刃就砍向采佩什的左肩。

离的太近,对方动作太快,招式又极为诡异,采佩什没能完全躲过这一下。

锋利的斧刃,在他的肩膀上开出一道血口,好在提前有躲闪动作,伤势不算太严重。

感受着肩膀上传来的疼痛,采佩什一咬牙,扔掉手中的剑盾,直接向杀手扑过去。

他这么做,并非因为鲁莽,而是要用最原始的方式,抵消掉对手武器上的优势。

显然,对方没想到,采佩什会这么干,一时不察,就被采佩什抓住了斧柄。

两个人对斧头的归属权,展开激烈的争夺,不得不说,采佩什最近的俯卧撑没有白做。

而且,杀手的身材偏瘦弱,走的是敏捷路线。

或者,还有另一个说法。

贫穷的平民孩子,为了一口食物,为了养活幼小的弟妹,他加入某个组织,被培养成了杀手。

小时的营养不良,让他天生身材瘦弱,就算想走刚猛路线,也没有那个条件。

对比采佩什,虽然只有十六岁,但优越的生活环境,让他的身体,比起平民出身的成年人都要强壮。

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这场角力中,采佩什获胜,他生生把斧头,从杀手的手中给抽了出来。

毫不犹豫,漆黑冰冷的斧头落下,一次又一次。

杀手渐渐的没有了抵抗,同时也没有了气息,鲜血与碎肉,成为生命逝去的见证者。

呆愣愣的坐在地板上,采佩什的手有些颤抖。

他在心里,说过无数次要杀死奥斯曼人,但真正亲手杀人,这是第一次。

当然,这指的是穿越者采佩什,而不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身体原主人。

他曾经,做过的最暴力的事,就是为了某个女同学,和情敌打了一架。

而现在,他杀人了,而且还是毫不犹豫的杀了两个。

与此同时,在血腥味的刺激下,身体原主人脑中许多不好的记忆,一下子都涌了出来。

十三岁的采佩什,是个天真单纯的孩子。

十六岁的采佩什,已经见过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罪恶。

在奥斯曼的三年,他见过太多的暴行,比起那些,面前这张被斧头砍碎的人脸,根本不算什么。

我现在是谁呢?

两种完全不同的记忆,在他的脑中交替出现。

就在他感觉,自己快要发疯的时候,旁边传来抓挠地面的声音。

从迷茫中醒来,采佩什朝声音的方向看去,他发现被自己捅了一剑的男人居然没死。

此刻这家伙,正拼命地爬过来,手里还拿着一把匕首。

凶狠的眼神,并没有因为受伤而减弱半分。

妈的,迷茫个屁,他们是杀手,是来杀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