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六章 有何区别(1 / 2)无限道途首页

“有何区别…?”

张以诚闭上眼睛,努力回忆起道景舞剑的身姿。

白色身影剑如游龙,仿佛已经与剑融为一体,不…最初的那一场剑舞,是与世间万物融于一体,不分彼此。

稍顷,他睁开眼睛,眼中又是白影掠过,那是识海中留下的剑法烙印。

识海反馈,他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接连直刺。

张以诚默默地咀嚼着这种奇妙的感受,细细比对,接着试探的问道,“道景,你舞剑时毫无定式,每一招都随心所欲,融于自然,而法术授予我脑中之剑则是固定剑招?”

“术者,式也。”道景微微颔首,“剑招,亦是剑术,其有定式,法无定式。”

听到这话,张以诚迅速反应过来,抢先问道:“你是要和我说道、法、术的问题是么?”

作为一个网文写手,他无数次在小说中水过道、法、术的说法,也会以此去区分战力。

“不错,”道景微微点头,闻言不由侧目,目光中带着几分讶异,“小子,你既然知道,为何还会问我如此蠢笨的问题?”

“来,说与我听听。”

张以诚不由挠了挠头,早知道不接话了,知道是一回事,可实际上又是另一回事。

托着下巴,他思索片刻后缓缓说道,“术是剑招,是一种技术。”

“它应该是具体到问题或场景的解决方法,比如,为了应对速度快或是防御强的敌人而创造的剑招。再比如,有些人可能因为自身力量不足,而为此开发出的特别的发力技巧。同时,也有面对单个敌人或是复数敌人的不同剑术。”

“这些在一般普通人概念下的剑法、剑术,实际上都可以称之为术的范畴。”他看了一眼道景,见对方并无异议,继续说道:“可能某些剑法,冠之以法名,是由于适用的场景更广,更为普适,甚至触及到了法的一些概念。”

“而法…应该是一种规则,一种规矩或者说是制度。”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仿佛在组织接下来的语言。

“以剑为例,剑可伤人,这就是一种规则,可称之为法。两个互相争斗的人,无谓剑术的高明与否,只要被剑砍到就会受伤,会死。两人持剑,若其中一人知道剑的法,而另一人不明,很有可能后者就会毫无危机感的被砍、被刺伤。”

“另一种情况下,虽二者对剑的法有所知,但只有一人持剑,另一人也会无法抵挡,被砍伤、砍死。所以既需要知‘法’,又需要得‘法’,最后,还要会用‘法’。而两个在法方面完全一致的人…”说到这里,张以诚有些迟疑,皱眉道:“有点不对啊…那就是看谁的剑术更好了?”

“倒果为因,”道景听到最后一句话,淡淡点评道,“非得术者立法,乃知法者成术。”

他斟酌了一下,像是担心张以诚钻牛角尖,再次开口,“然二者相辅相成,需切记以术实践得法。”

张以诚顿时明白自己举的例子有些不恰当,硬要说的话,就是不可能有两个完全一致的人。若就事论事,去除其他因素,谁更知晓剑能伤人的规则,谁的术理论上就会更好一些。

“但这不是理论么?”他仍然有些不理解,“总有剑法理论好的,被剑术好的干掉。”

“那便是好不到哪儿去。”道景摇了摇头,神色平静,“不是法未变化,便是法不合一。法不合一实为不知法,或为不知‘道’。”

张以诚好险没问出来‘不知道’什么。

也就是说,所谓的剑法理论好,不一定是真的好,可能言行不一,纸上谈兵,又或是在总结法则的时候理解错了,根本是错误的法。

再者,世间哪有什么一模一样的情况。

道景并不在意他的欲言又止,总结道,“若得法,千术难挡,若得道,万法可破。”

“那道景,什么是道呢?”张以诚不由问道。

“剑,为何可伤人。”道景瞥了他一眼。

“因为它锋利啊,而且剑头很尖。”张以诚理所当然的回答。

“暂且不说不锋利也可伤人之事,你先讲讲为何锋利即可伤人吧。”

这要怎么回答…?

因为打断了使物质束缚在一起的分子键…破坏了分子间的作用力…?

等等…该怎么向道景解释分子和分子键。

再往下又是什么?

张以诚一时语塞,脑中念头纷飞。

“张道玄,知其仅为悟道一隅。”道景见他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神色平淡:“刀枪亦可伤人,何为剑,因何为剑,为何为剑?”

张以诚只得摇了摇头,却又听到道景一声叹息,“道途漫漫,我亦未尝得‘道’。我之道,非你之道。不扰你道,实乃望你入道。”

张以诚知道道景在说舞剑的事,那么目前事情整体的脉络就很清晰了。

大意就是道景高屋建瓴的向自己示范所悟的剑道,如同丢了个大压缩包过来,但自己下载了好久却打不开,什么都没能悟出来,连文件名“法”都看不全。

而他也不希望自己沿着他的老路走,被条条框框所限,于是退而求其次的,给自己塞了一脑子的术…

相比管中窥豹、盲人摸象的危害,他更怕自己被思维钢印限制了…

这是多看得起自己…

张以诚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按照当时看的李尚书的随笔中葛洪的标准,至少自己得悟出点什么才能跟道景互通有无,否则只能以术、法相交。

以自己目前表现出来的悟性,实在是有点强人所难。